装修家具金额于婚前共同支付,现打算离婚,新婚姻法对婚前买房的界定
你好,09年婚前,女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连税16万,剩余的由我和老公办理婚前按揭30万,两人按揭金额一致,房产证写两人的名字。装修家具金额于婚前共同支付,但装修期间,男方基本撒手不管,均由女方操理。现打算离婚,按照新婚姻法,房子怎么界定?男方说要估算整套房子现在升值后的价格(含装修家具),扣除未按揭的款项,剩下的钱进行***分,男方四,合理么?还有,如果要求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一般是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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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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