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查到档案了,在报纸上登遗失声明和补发公告,一个月后可以补发,费用集体土地五元工本费,国有土地按面积计算.主要是测绘费和土地登记代理费,测绘费每平方米0.3-0.5元收取,宗地收费不足500元,按每工日500元收取,土地登记代理费个人住宅用地每宗地80-100元.登记费最高不超过30元,土地证5元
本人提出注销申请——>本人到成都日报刊登遗失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土证使用者姓名、土地座落、土地证书号),登1-8版便民公告栏或夹缝1天。——>遗失公告刊登30天后,将报纸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青羊分局并索取注销公告。——>到成都日报刊登注销公告,登便民公告栏或夹缝1天。——>公告刊登后,将报纸原件交青羊分局,并填写补办申请书后,按补办程序办理
各地办理补换发土地证的办理程序和向国土部门提交的材料大致相同。你可以先去当地国土所或分局查阅你的原始登记档案,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再到报社办理一个遗失声明,说明你原有的土地证遗失了。再拿这份纸到国土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期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你好,房产证丢失的,首先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