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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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有哪些?
3个回答 07-29 浏览 1737
推荐标签: 审批流程建设用地
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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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8:15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36、037号窗口报送相关材料;第二步:国土房管局驻中心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三步:国土房管局驻中心036、037号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想對你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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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8:23
(一)项目用地审批1、审批范围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规划区内批次用地和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2、用地单位需提供的审批*(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各3份;(2)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复3份、项目环境评价意见2份;(3)项目环境评价意见2份、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地质矿产压覆意见3份;(4)黔江区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及图件、黔江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及图件各2份、1:2000规划红线图2份、土地利用现状图3份、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图件3份和光盘1份;(5)拟征收土地涉及林地的,需要林地审查意见2份;(6)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3份;(7)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资金前置进账单、征地统筹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划入国土部门专户的进账单复印件2份;(8)委托补充耕地协议2份、补充耕地地块落实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图件3份;(9)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消防、水土保持方案、后期扶持计划、安置方案、文物管理意见等3份;(10)国土*部、市国土部门单独指定要求提供的*。3、审批程序用地业主向区国土部门申请用地预审(由项目立项同级预审);项目通过预审后,用地业主提供相关*,区国土部门向市国土部门申请用地计划;用地计划下达后,由用地业主提供相关*,区国土部门报市国土部门审查通过后报市**审批。4、收费项目及标准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15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6元,征地统筹费每平方米30元(工业用地每平方米7.5元),征地管理费为支付农户补偿总额的2.8%,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20元。(二)集镇建设用地审批1、审批范围街道、镇乡集镇开发建设项目用地,镇乡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需使用国有土地的。2、用地单位需提供的审批*(1)用地申请1份;(2)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2份;(3)环境评价意见2份;(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地质矿产压覆意见2份;(5)选址意见书2份。3、审批程序用地业主向区国土部门申请用地预审(由项目立项同级预审);项目通过预审后,用地业主与区国土部门签订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协议,购买建设用地指标;用地业主提供相关*,区国土部门报市国土部门审查通过后报市**审批。4、收费项目及标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参照市土地交易所近期交易价格购买,征地统筹费每平方米30元(工业用地每平方米7.5元),征地管理费为支付农户补偿总额的2.8%,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20元。(三)乡(镇)企业和农村私营企业用地审批1、审批范围乡(镇)企业和农村私营企业、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建设用地。2、用地单位需提供的审批*(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2份;(2)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2份;(3)项目环境评价意见2份;(4)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2份;(5)1:2000规划红线图2份;(6)地质灾害评估报告2份;(7)委托补充耕地协议2份;(8)购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协议2份。3、审批程序用地业主向区国土部门申请用地预审;预审后由用地业主与区国土部门签订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协议,购买建设用地指标;用地业主提供相关*,区国土部门报市国土部门审查通过后报市**审批。4、收费项目及标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参照市土地交易所近期交易价格购买,征地统筹费为平方米30元(工业用地每平方米7.5元),征地管理费为支付农户补偿总额的2.8%,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20元。(四)用地预审所需提供材料1、关于请求解决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的请示2份;2、关于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审查报告2份;3、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通知2份;4、黔江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份5、黔江区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及图纸2份;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份;7、1:2000的规划红线图2份;8、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图纸2份;9、建设项目立项批复2份;10、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2份;11、建设项目初步方案设计2份。二、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一)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审批(需使用国有土地的按集镇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办理)1、审批范围街道、镇、乡、村(居委)*(污水)处理设施、*疗卫生站(室)、敬老院、自来水厂、集中居民点及配套设施等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项目。2、用地单位需提供的审批*(1)用地申请1份;(2)项目立项批复1份;(3)选址意见书1份;(4)用地红线图1份;(5)地质灾害评估报告1份;(6)用地来源证明材料1份(该类建设用地不实施征收,土地由镇乡和村(居)委调整解决)。3、审批程序用地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当地国土房管所提出申请。国土房管所收到相关材料后,与街道、镇乡**对用地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在《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区国土部门审查,后经区**审批。4、收费项目及标准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15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6元,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20元。(二)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1、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本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村居民,有承包土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达标的,以及占用原宅基地改建或用原宅基地异地置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宅基地:人均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限额的;出卖、出租或赠与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土地面积应与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3、所需审批*(1)本人申请1份;(2)申请人土地承包证复印件1份;(3)家庭人员户口簿复印件1份;(4)城镇规划区内的须提供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4、审批程序由建房人向所在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签字后由国土房管所审查,街道、镇乡审核;涉及规划、路政、防洪等部门签署意见的,须经规划、路政及防洪等部门同意,再报区国土部门审核和区**审批。5、收费项目及标准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5元。6、关于农转城人员使用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按我国现行有关法规和政策,农转城人员属城镇居民,不能享有农村宅基地,但是这些人员未退出原有宅基地仍长期在原农村集体组织居住、生产和生活,城市规划区外属于地灾搬迁户何D级危房户的可以按下列原则办理:(1)地灾搬迁户提供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通过权威机构审查认可属地质灾害点,参照农村居民宅基地申报所需件和审批程序填写《农转城居民地灾搬迁建房用地审批表申报审批》,经批准后原证依法注销。申请人申请的用地面积不能大于原宅基地面积,若原面积人均占有量超过现行农村居民原宅基地审批标准的,按农村居民宅基地标准的下限审批。(2)D级危房户提供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D级危房鉴定报告(或授权可以鉴定的单位出具的有效文件),按照原址、原用地的原则参照农村居民宅基地申报所需件和审批程序,填写《农转城居民D级危房解危用地审批表》申报审批,经批准后,原证依法注销。三、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审批(一)审批范围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温室大棚、模化畜禽养殖场所等用地(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用地按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二)所需审批*1、用地单位(个人)申请1份;2、用地来源证明1份;3、用地项目批准文件1份。(三)审批程序用地单位(个人)向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审核签字后,由国土房管所审查和街道、镇乡审核;涉及集镇规划、公路、防洪等部门签署意见的,须经规划、路政及防洪等部门同意;经区国土部门审核、区**审批后,报市国土部门备案。(四)收费项目及标准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15元。四、临时用地审批(一)临时用地的范围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包括工程建设施工设置的临时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放场、施工道路和其他临时工棚用地、工程建设过程中弃土弃渣用地、架设地上线路、敷设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所需使用的土地;临时性的取土、取石用地;抢险救灾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二)所需审批*1、临时用地申请书1份;2、选址意见书1份;3、1∶500用地范围地形图1份、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1份;4、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或者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分别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文件1份;5、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1份;6、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的提交*复印件)1份。(三)审批程序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向国土房管所提出申请,经国土房管所审查,街道、镇乡及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区国土部门审批。(四)收费项目及标准临时用地管理费为土地补偿费的2%,复垦保证金每平方米8—16元。
遇
07-29 08:31
一、预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与项目立项的审批机关级别一致。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或审查意见。市国土*局依据上报材料,现场勘测后,作出预审意见。对需省级预审的,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国土*厅预审,由省厅作出预审意见。二、立项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持国土*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申请立项。三、规划调整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规划调整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划调整。四、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唯一代表*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部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征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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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与项目立项的审批机关级别一致。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或审查意见。   厅预审,由省厅作出预审意见。   二、立项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申请立项。   三、规划调整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规划调整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划调整。   四、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唯一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部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征用土地。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预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与项目立项的审批机关级别一致。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或审查意见。厅预审,由省厅作出预审意见。二、立项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申请立项。三、规划调整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规划调整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划调整。四、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唯一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部门。其他任何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农用地转用的基本流程:⑴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⑵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⑶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⑷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⑸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⑹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⑺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⑻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审批主要包括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审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审批、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即项目供地审批、建设用地预审.(一)农用地转用审批,属于土地用途变更审批.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涉及到适用条件和审批权限.适用条件:(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确属必需占用农用地并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农用地转用的基本流程:⑴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⑵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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