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9.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10.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1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1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13.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14.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15.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17. 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18.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19.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200220.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21. 锚杆*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22.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2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24.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25. *防空工程设计防规范GB50098-200926. 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27.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28.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29.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30.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程GB 50113-200531.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32.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33.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 50135-20063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37-201135.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200836.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50146-9037.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50152-9238.
中华*共和国*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02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foundation 主编部门:中华*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4月1日 你想要的如下:8.5 桩基础 第8.5.1条 本节包括混凝土预制桩和混凝土灌注桩低桩承台基础。 按桩的性状和竖向受力情况可分为摩擦型桩和端承型桩。摩擦型桩的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端承型桩的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端阻力承受。 第8.5.2条 桩和桩基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摩擦型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桩身直径的3倍;扩底灌注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扩底直径的1.5倍,当扩底直径大于2m时,桩端净距不宜小于1m。在 确定桩距时尚应考虑施工工艺中挤土等效应对邻近桩的影响。 2.扩底灌注桩的扩底直径,不应大于桩身直径的3倍。 3.桩底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根据地质条件,荷载及施工工艺确定,宜为桩身直径的1-3倍。在确定桩底进入持力层深度时,尚应考虑特殊土,岩溶以及震陷液化等影响。嵌岩灌注桩周边嵌入完整和较完整的未风化,微风化,中风化硬质岩体的最小深度,不宜小于0.5m。 4.布置桩位时宜使桩基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 5.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灌注桩不应低于C20;预应力柱不应低于*0。 6.桩的主筋应经计算确定。打入式预制桩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8%,静压预制桩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6%;灌注桩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2%-0.65%(小直径桩取大值)。 7.配筋长度: 1)受水平荷载和弯矩较大的桩,配筋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2)桩基承台下存在淤泥、淤泥质土或液化土层时,配筋长度应穿过淤泥、淤泥质土层或液化土层。 3)坡地岸边的桩、8度及8度以上地震区的桩、抗拔桩、嵌岩端承柱应通长配筋。 4)桩径大于600mm的钻孔灌注桩,构造钢筋的长度不宜小于桩长的2/3。 8.桩顶嵌入承台内的长度不宜小于50mm。主筋伸入承台内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Ⅰ级钢)的30倍和钢筋直径(Ⅱ级钢和Ⅲ级钢)的35倍。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当采用一柱一桩时,可设置承台或将桩和柱直接连接。桩和柱的连接可按本规范第8.2.6条高杯口基础的要求选择截面尺寸和配筋,柱纵筋插入桩身的长度应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 9.在承台及地下室周围的回填中,应满足填土密实性的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foundationGB 50007-2002 现行为最新版本GB 50007-2011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于 2012 年8 月1 日被新标准GB 50007-2011废止。主编部门:中华*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1月1日关于发布*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 [2002] 46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标准,编号为 GB50007—2002,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共和国建设部2002 年 2 月 20 日前言修订过程中,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地基基础工程的工程实践经验,采纳了该领域新的科研成果,并以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施工、科研。教学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次修订后共有 10 章 22 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增加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增加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增加高层建筑筏形基础设计方法;增加桩基础沉降计算方法;增加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增加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基础研究所负责。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管理组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云南省设计院,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江省寒地建研院,天津*,同济*,浙江*,重庆建筑*,太原理工*,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黄熙龄 膝延京 王铁宏(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王公山 王惠昌 白晓红 汪国烈 吴学敏 杨 敏 周光孔 周经文 林立岩 罗宇生 陈如桂 钟 亮 顾晓鲁 顾宝和 侯光瑜 袁炳麟 袁内镇 唐杰康 黄求顺 龚一鸣 裴 捷 潘凯云 潘秋元2作品目录编辑《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3 基本规定 ·· 4 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 ·· 5 地基计算... ·· 6 山区地基... ·· 7 软弱地基... ·· 8 基础... ·· 9 基坑工程... ·· 10 检验与监测... ·· 附录 A 岩石坚硬程度及岩体完整程度的划分 ·· 附录 B 碎石土野外鉴别 ·· 附录 C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 ·· 附录 D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 ·· 附录 E 抗剪强度指标 c、φ 标准值 ·· 附录 F 中国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线图 ·· 附录 G 地基土的冻胀性分类及建筑基底允许残留冻土层最大厚度 ·· 附录 H 岩基载荷试验要点 ·· 附录 J 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 附录 K 附加应力系数 α、平均附加应力系数 α ·· 附录 L 挡土墙主动土压力系数 ka ·· 附录 M 岩石锚杆抗拔试验要点 ·· 附录 N 大面积地面荷载作用下地基附加沉降量计算 ·· 附录 P 冲切临界截面周长及极惯性矩计算公式 ·· 附录 Q 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要点 ·· 附录 R 桩基础最终沉降量计算 ·· 附录 S 阶梯形承台及锥形承台斜截面受剪的截面宽度 ·· 附录 T 桩式、墙式悬臂支护结构计算要点 ·· 附录 U 桩式、墙式锚撑支护结构计算要点 ·· 附录 V 基坑底抗隆起稳定性验算 ·· 附录 W 基坑底抗渗流稳定性验算 ·· 附录 X 土层锚杆试验要点 ·· 用词和用语说明 ·· 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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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图8.2.5-1 高杯口基础 H-短柱高度 1 起重机起重量小于或等于750kN,轨顶标高小于或等于14m,基本风压小于0.5kPa的工业厂房,且基础短柱的高度不大于5m; 2 起重机起重量大于750kN,基本风压大于0.5kPa,且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101122JEJE (8.2.5-1) 式中:E1——预制钢筋混凝土柱的弹性模量(kPa); J1——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对其截面短轴的惯性矩(m4); E2——短柱的钢筋混凝土弹性模量(kPa); J2——短柱对其截面短轴的惯性矩(m4)。 3 当基础短柱的高度大于5m,并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1.112 (8.2.5-2) 式中:Δ1——单位水平力作用在以高杯口基础顶面为固定端的柱顶时,柱顶的水平位移(m); Δ2——单位水平力作用在以短柱底面为固定端的柱顶时,柱顶的水平位移(m)。 4 杯壁厚度应符合表8.2.5的规定。高杯口基础短柱的纵向钢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在非地震区及抗震设防烈度低于9度地区,且满足本条第1、2、3款的要求时,短柱四角纵向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20mm,并延伸至基础底板的钢筋网上;短柱长边的纵向钢筋,当长边尺寸小于或等于1000mm时,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当长边尺寸大于1000mm时,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6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且每隔一米左右伸下一根并作150mm的直钩支承在基础底部的钢筋网上,其余钢筋锚固至基础底板顶面下La处(图8.2.5-2)。短柱短边每隔300mm应配置直径不小于12mm的纵向钢筋且每边的配筋率不少于0.05%短柱的截面面积。短柱中杯口壁内横向箍筋不应小于A8@150;短柱中其他部位的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50mm。 47 图8.2.5-2 高杯口基础构造配筋 1-杯口壁内横向箍筋8@150;2-顶层焊接钢筋网;3-插入基础底部的纵向钢筋不应少于每米1根;4-短柱四角钢筋一般不小于20;5-短柱长边纵向钢筋当h3≤1000用12@300,当h3>1000用16@300;6-按构造要求;7-短柱短边纵向钢筋每边不小于0.05%b3h3(不小于12@300) 表8.2.5 高杯口基础的杯壁厚度t h (mm) t(mm) 600<h≤800 800<h≤1000 1000<h≤1400 1400<h≤1600 ≥250 ≥300 ≥350 ≥400 8.2.6 扩展基础的基础底面积,应按本规范第五章有关规定确定。在条形基础相交处,不应重复计入基础面积。 8.2.7 扩展基础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柱下*基础,当冲切破坏锥体落在基础底面以内时,应验算柱与基础交接处以及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 2 对基础底面短边尺寸小于或等于柱宽加两倍基础有效高度的柱下*基础,以及墙下条形基础,应验算柱(墙)与基础交接处的基础受剪切承载力; 3 基础底板的配筋,应按抗弯计算确定; 4 当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基础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8.2.8 柱下*基础的受冲切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Fl≤0.7βhpftam h0 (8.2.8-1)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