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司于2004年2月11日与贵司签订了《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由我司承建贵司**工业园机*车间、铸造车间钢结构工程。合同暂定价为陆佰陆拾玖万元,合同总工期为85天,机*和铸造车间施工工期分别为45天。二、根据合同有关约定,我司按时对施工图进行了会审。机*车间于2004年5月23日开工,于2004年6月11日完成中间结构验收,经贵司工期顺延签证后于2004年8月10日完工,8月18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铸造车间于2004年8月25日开工,现除屋面部分面板外也已经基本完工。三、根据合同第十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贵司应在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15%预付款,施工图会审确定后三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15%,钢结构主构件进场后三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25%进度款。围护材料开始进场后三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25%,钢结构施工完工后五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10%进度款。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我司除保修金外的余款。截至目前为止,我司机*车间已经竣工验收,贵司应支付至除保修金40万元外的合同价款,计629万元。而到目前为止,贵司仅支付了410.35万元
致:xx市zzz有限公司 因贵司拖欠货款等行为,已对我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为避免更加不利的局面发生,也为维系与贵司的合作关系,我司特此就有关事宜致函贵司。 我司系贵司的长期合作单位。2012年月份,贵司与我司签署了合同编号:《长期供货合同》(下称“长期供货合同”),安排我司向贵司供应原材料。2012年月日至月日期间贵司采购产品含税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经与贵司对账完毕后,我司开具了相应的发票并按时交给贵司,但贵司至今仍未付款。 上述情况发生后,我司多次主动与贵司沟通,并表达了足够的诚意,希望能友好协商解决,但却均未得到积极回应。无奈之下,我司现郑重函告贵司: 1、贵司应自收悉本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2012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期间供货的货款元人民币。 否则,我司将不得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届时,贵司将会承担全额货款、逾期付款损失等款项,还将负担诉讼费等费用,更为不利的是,贵司的信誉及声誉也将遭受损失。其中利弊得失,还请贵司斟酌。 特此专函,顺祝商祺! 致函人:xx市zzz有限公司 (盖章) 二0一二年月日
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文本,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劳务分包协议,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润-海德堡一期5栋住宅楼2、工程地点:市3、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4、建筑面积:约万
一、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定义本条款所称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是指担保公司(以下称保证人)受发包人(以下称被保证人)的委托向承包人(以下称受益人)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以下称保函),如被保证人没有按照受益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则由保证人按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二、主合同与从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保函的主合同。保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三、责任范围在保证期限内,被保证人在工程款支付保函列明的保证范围内发生违约事故,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代被保证人向受益人支付工程款。保证人赔付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保函金额。定义违约事故:指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事件。四、除外责任:保证人对下列各项不承担保证责任:1.因受益人不履行主合同义务或因受益人的其他行为,导致被保证人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的;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变更主合同条款且实际履行的;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受益人将主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4.依照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或受益人与被保证人的另行约定,免除被保证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保证人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5.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被保证人不能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的;6.受益人和被保证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五、保函金额保函金额为主合同约定的除预付款外被保证人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或另行约定(以保函为准)。六、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即保函的有效期间。七、设定反担保1.保证人为被保证人提供业主支付保证担保,被保证人应提供反担保。2.反担保方式为:保证金;银行出具的反担保文件;抵(质)押;其他第三人的保证。3.被保证人应在保证人出具保函前,按照委托保证担保合同的约定与保证人签订反担保合同并办理反担保手续。办理反担保手续产生的费用由被保证人承担。八、出具保函1.被保证人通过资信审核,与保证人签订委托保证担保合同,办理完成反担保手续后,保证人出具保函。2.换开新保函的,应按原来的审办程序重新办理。九、保函的履行1.当发生保函项下的违约事故时,受益人可以填写保证人统一印制的《索赔通知书》由受益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盖公章。保证人在确认被保证人违约后,依照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2.受益人提出索赔时,应该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十、被保证人义务被保证人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1.在投保时,被保证人应按照保证人的要求,真实、详尽地说明委托保证担保申请书中的事项并提交保证人要求提供的资料;2.被保证人依照委托保证担保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交付保费;3.在保证期间,被保证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认真考量并付诸实施保证人提出的合理建议,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4.被保证人应按照保证人的要求向保证人提供主合同的副本及相关资料;5.一旦发生保函项下的违约事故,被保证人应:(1)立即通知保证人,并在7个日历天或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3)在预知可能引发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证人,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副本送交保证人;(4)依照保证人的要求提供作为赔付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十一、其他规则1.保函失效保函在下列情况下自行失效:(1)保函期满;(2)保证人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保函终止在保证期间,因受益人单方面终止主合同,保函的效力自动终止。3.权益丧失假如受益人采取欺诈手段索赔,或被保证人与受益人恶意串通企图在保函项下获取不当利益,受益人将丧失其在保函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保证人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由受益人负责赔偿。4.合理查验保函生效后,保证人有权对被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被保证人如实提供财务报表等材料。5.重复保证在保函的保证范围内,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证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证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证赔偿与否,本保证人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6.权益转让若保函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保证人是否已赔偿受益人,受益人或被保证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受益人或被保证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证人,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保证人向责任方追偿。7.争议处理受益人、被保证人与本保证人之间的一切有关保函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二、附则本条款作为保证人出具的工程款支付保函的组成部分,与工程款支付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内容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期限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币元整(¥元)。五、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币××元整(¥元);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币××元整(¥元);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币××元整(¥元)。六、工程验收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七、验收标准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标准进行验收;没有*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八、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2、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应满足甲方要求。(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九、服务条款无。十、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