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中心、行政中心之类,所以没有办法给你发县城文件。每个地区也有可能不一样、建筑书店。楼主如有其他建筑类问题欢迎提问当地的*机构、或者城建档案馆之类的具体还是要你去咨询所在地的管辖部门。十分抱歉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房 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设工程设计分包合同 建设单位(发包方): 工程项目名称: 设计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设计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设计,并由甲方全权负责工程项目设计的各专业设计的配套组织工作。发包人与甲方已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设计签约总包合同,合同编号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此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中的_____________专业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专业设计分包合同。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1 本分包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1.3发包人委托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设计合同。1.1.4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1.2 合同签订双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 重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二条 本合同与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关系 2.1 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同样适合于乙方, 即为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要求。 2.2 乙方承担工程项目中的_专业设计,配合甲方完成此工程项目的设计,与甲方一起无条件的履行甲方对发包人在合同中的各项承诺。 第三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 地点、规模、投资、设计阶段、设计内容、及设计深度与标准 3.1工程项目的名称:3.2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3.3工程项目的规模:3.3.1工程项目的用地面积:3.3.2工程项目的总建筑面积:3.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具体见附件(工程概算书) 。 1.4 承包范围: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 (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 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太原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太原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3 约定标准: 合格 。 3. 工期 3.1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2日内未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经另行约定,甲方保留此处所述新开工日期的最终决定权。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因不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因此不按期开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及时通知乙方,若因甲方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该损失由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甲方同意顺延并视为甲方同时放弃追究乙方不能按期开工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及于工程的总发包方向甲方主张的损失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具体见附件(工程概算书) 。 1.4 承包范围: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 (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 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太原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太原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3 约定标准: 合格 。 3. 工期 3.1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2日内未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经另行约定,甲方保留此处所述新开工日期的最终决定权。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因不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因此不按期开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及时通知乙方,若因甲方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该损失由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甲方同意顺延并视为甲方同时放弃追究乙方不能按期开工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及于工程的总发包方向甲方主张的损失
装修分包合同范本如下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
经双方友好协商,xx电气工程承包给xx电气作业班组,包价为¥ : 元,订立以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缆及电缆桥架的敷设、变频器的就位及安装、装置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工程设计分包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及内容:.1.4建筑面积:.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1.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主管部门和*地方关系。第二条合同工期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计算,按天累计。第三条质量3.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4.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的罚款。4.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4.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4.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4.5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4.6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4.7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4.8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4.9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第五条合同造价合同造价:暂估万元(*币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第六条合同价款计算约定6.1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6.2材料单价的确定:。6.3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元/工日,普工元/工日,安装人工元/工日。6.4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安装部分%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6.5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元整。6.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6.7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6.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第七条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7.1乙方同意以下列第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7.1.1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7.1.2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计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7.1.3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的履约保证金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7.1.4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工程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7.1.5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7.1.6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第八条工程款支付8.1工程预付款:万元。8.2预付款回扣方式:.8.3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留%作为保修金,等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8.4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8.5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第九条甲方工作9.1甲方委派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9.2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e)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9.3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9.4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9.5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9.6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9.7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9.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9.9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9.10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9.11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的签证手续。9.12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9.13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9.14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04)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第十条乙方工作10.1乙方委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10.2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10.3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10.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10.6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10.7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10.8遵守*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10.9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10.10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10.11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10.1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就业证,暂住证,上岗*,特殊工种(电工,机*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10.13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复印件。10.14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10.15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地工会联席会议。10.16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10.17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10.18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10.19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根据*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10.20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经营手册,*作人员的上岗证等*,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10.21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10.22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10.23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10.24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10.25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10.26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第十一条图纸11.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11.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第十二条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12.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第十三条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内,必须符合*和*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和*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序号产品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进场交易1商品混凝土2混凝土砌块(含混凝土多孔砖)3水泥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5防水涂料6商品粉煤灰7砂石料8烧结砖9内外墙涂料10门窗11防水卷材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13粒化高炉矿渣粉14商品砂浆15混凝土外加剂16混凝土泵送剂17预制混凝土构件18墙面板19夹层玻璃20钢化玻璃21建筑饰面石材22复合地板23人造板(饰面人造板)24胶粘剂25门窗框用硬聚*乙*型材26铝合金建筑型材27建筑幕墙28沥青混凝土29三渣混合料表示已发证产品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13.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13.3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13.4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13.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3.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3.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13.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13.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和保修14.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一式份,其中原件份,复印件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4.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14.3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14.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包括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14.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竣工结算报告后9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审核意见。竣工结算以最终盖章为准。14.6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14.7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4.8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保修起始日为:.14.9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第十五条工程索赔,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工程停建和缓建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八条总承包合同终止18.1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18.2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18.3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第十九条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第二十条附则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20.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20.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合同签订单位: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地址:XXXXX地址:电话:电话:签约地点:XXXXX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