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3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4、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5、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二、公积金买房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开通激活后的徽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新设置过密码)《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文书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原件1份,复印件3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无离婚 协议的提供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1份,复印件3份。户口本提供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开发商出具的预付款收据夫妻双方收入证明还贷储蓄存折(卡)办理组合贷款时,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缴存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按承办银行和担保公司规定,需借款人提供的补充材料注: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时共有产权人须满十八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3、4、5、12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三、申请贷款办理程序合 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申请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申贷人在申请及办理时需夫妻 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
主要有以下的流程:一、先去公积金中心确认该套房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如果能用可以贷多少,可以贷多少年。二、以上问题解决后,就可以和卖家签署购房协议,支付首付款。三、拿购房协议,首付款凭证去公积金中心办理贷。 四、房产交易中心确认房屋交易相关缴纳款项事宜。五、等待公积金审批通过、到房产中心过户、抵押、放款。六、验收交房、付尾款。
如前期您已经满足了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已经顺利办理了公积金贷贷款,同时贷款已经发放了,即会按照原来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计算;即使您停缴了公积金,对您的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也不会有影响的,除非国家下调基准利率,不过这样的情况也是第二年元月才会变更您的贷款利率。 其次,若您在公积金贷款成功办理后,工作发生了变化不影响您的公积金贷款,每月将月供存入您的贷款还款储蓄卡即可。 但是如果您在贷款的时候办理了公积金每月或每年划扣,那么就会有一定的影响;在您的公积金余额划扣到一定程度时,就不能进行划扣了,需要您办理手续,自己每月将月供存入您的贷款还款储蓄卡中。
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申请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申贷人在申请及办理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
1、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借款申请人户籍属外地的,需由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4、在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7、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8、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10、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第二套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11、同意按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抵押、质押和其他形式的担保;12、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