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具备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能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帐单、税单证明等 4.对新购住宅装修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购房发票等资料(或原有住宅再次装修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 5.合作机构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题主好!公积金缴存人要到异地贷款买房的,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调动的缴存人。例如原先在A城市工作,缴存了不少公积金,调动到B城市后,如想在B城市买房,则无法使用A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这样一来,公积金的资金就容易沉淀,白白闲置非常可惜。去年10月份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公积金新政时,首次提到要求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但公积金异地贷款涉及不同城市的地方利益,没有操作细则很难推进。近日,住建部的通知给出了细则。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按照新的流程,异地公积金贷款将如何操作呢假设盐城市民李先生在盐城缴存有公积金,现在在南京工作,需要在南京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他首先可以向南京公积金中心咨询,被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到盐城公积金中心打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证明,李先生就可以顺利在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了。不过,异地贷款虽好,在一些地方却暂难落地。例如,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就表示,现在无法操作,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跨区域的信息沟通、协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贷款地难以掌握贷款额度、年限等,缴存地也难以掌握房屋的动态。此外,南京楼市交易火爆,公积金“水池”告急,南京人自己买房都需要“等贷”,难有余力再去满足异地贷款。不过,有业内人士称,最近北京等城市已经正式发文开始执行异地贷款,南京虽然没有异地贷款,但早已开始“异地互认”和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在住建部细则出台后,不同区域间的沟通也有了指导意见,相信并不是难题,只不过还需要给公积金中心时间来准备。期望能对你有用!
深圳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1、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3、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4、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5、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6、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7、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沈阳公积金购买一手房跟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是不一样的,流程也是有所不同。沈阳公积金一手房贷款流程(1) 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 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3) 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4) 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5) 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沈阳个人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1) 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 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3) 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4) 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5) 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资金监管公司账户(郊县除外),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6) 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具备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能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帐单、税单证明等4.对新购住宅装修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购房发票等资料(或原有住宅再次装修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5.合作机构所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