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以下条件;1、职工或配偶户籍在购房所在城市或工作单位在购房所在城市;2、所购住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二、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材料: 1、 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2、 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3、 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 6、 外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盖公司公章)7、 个人社保权益记录(打印一年记录盖公司公章)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1、业务咨询由于不同城市的贷款业务有所差异,所以职工应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2、提交申请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核实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缴存城市公积金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标识和记录贷款情况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和转入城市公积金。转入城市公积金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5、偿还贷款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应贷款城市公积金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主要是你单位的许可才可以走下面的流程。不然直接就都否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