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持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第二步:等待银行审核大概1周之内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第七步:银行划款
:1、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手续。2、申请人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时间已达到贷款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时间,并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3、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的转公积金贷款所涉及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已经办理,并符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条件;或借款人同意以其它房产作为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具体的*作流程:1、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出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贷款银行审核后受理转公积金贷款业务。2、借款人通过贷款银行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包括:《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附件一);《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及参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笔录;中国*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担保书;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2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中心认定的房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的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供借款人委托贷款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公*。3、管理中心在受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办理程序l、到商业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获准同意;2、将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3、其它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4、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提供的*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2、抵押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用他人房产作抵押);3、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款证明和贷款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