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司于2004年2月11日与贵司签订了《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由我司承建贵司**工业园机*车间、铸造车间钢结构工程。合同暂定价为陆佰陆拾玖万元,合同总工期为85天,机*和铸造车间施工工期分别为45天。二、根据合同有关约定,我司按时对施工图进行了会审。机*车间于2004年5月23日开工,于2004年6月11日完成中间结构验收,经贵司工期顺延签证后于2004年8月10日完工,8月18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铸造车间于2004年8月25日开工,现除屋面部分面板外也已经基本完工。三、根据合同第十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贵司应在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15%预付款,施工图会审确定后三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15%,钢结构主构件进场后三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25%进度款。围护材料开始进场后三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25%,钢结构施工完工后五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10%进度款。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我司除保修金外的余款。截至目前为止,我司机*车间已经竣工验收,贵司应支付至除保修金40万元外的合同价款,计629万元。而到目前为止,贵司仅支付了410.35万元
致:xx市zzz有限公司 因贵司拖欠货款等行为,已对我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为避免更加不利的局面发生,也为维系与贵司的合作关系,我司特此就有关事宜致函贵司。 我司系贵司的长期合作单位。2012年月份,贵司与我司签署了合同编号:《长期供货合同》(下称“长期供货合同”),安排我司向贵司供应原材料。2012年月日至月日期间贵司采购产品含税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经与贵司对账完毕后,我司开具了相应的发票并按时交给贵司,但贵司至今仍未付款。 上述情况发生后,我司多次主动与贵司沟通,并表达了足够的诚意,希望能友好协商解决,但却均未得到积极回应。无奈之下,我司现郑重函告贵司: 1、贵司应自收悉本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2012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期间供货的货款元人民币。 否则,我司将不得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届时,贵司将会承担全额货款、逾期付款损失等款项,还将负担诉讼费等费用,更为不利的是,贵司的信誉及声誉也将遭受损失。其中利弊得失,还请贵司斟酌。 特此专函,顺祝商祺! 致函人:xx市zzz有限公司 (盖章) 二0一二年月日
一、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定义本条款所称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是指担保公司(以下称保证人)受发包人(以下称被保证人)的委托向承包人(以下称受益人)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以下称保函),如被保证人没有按照受益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则由保证人按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二、主合同与从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保函的主合同。保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三、责任范围在保证期限内,被保证人在工程款支付保函列明的保证范围内发生违约事故,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代被保证人向受益人支付工程款。保证人赔付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保函金额。定义违约事故:指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事件。四、除外责任:保证人对下列各项不承担保证责任:1.因受益人不履行主合同义务或因受益人的其他行为,导致被保证人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的;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变更主合同条款且实际履行的;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受益人将主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4.依照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或受益人与被保证人的另行约定,免除被保证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保证人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5.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被保证人不能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的;6.受益人和被保证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五、保函金额保函金额为主合同约定的除预付款外被保证人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或另行约定(以保函为准)。六、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即保函的有效期间。七、设定反担保1.保证人为被保证人提供业主支付保证担保,被保证人应提供反担保。2.反担保方式为:保证金;银行出具的反担保文件;抵(质)押;其他第三人的保证。3.被保证人应在保证人出具保函前,按照委托保证担保合同的约定与保证人签订反担保合同并办理反担保手续。办理反担保手续产生的费用由被保证人承担。八、出具保函1.被保证人通过资信审核,与保证人签订委托保证担保合同,办理完成反担保手续后,保证人出具保函。2.换开新保函的,应按原来的审办程序重新办理。九、保函的履行1.当发生保函项下的违约事故时,受益人可以填写保证人统一印制的《索赔通知书》由受益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盖公章。保证人在确认被保证人违约后,依照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2.受益人提出索赔时,应该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十、被保证人义务被保证人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1.在投保时,被保证人应按照保证人的要求,真实、详尽地说明委托保证担保申请书中的事项并提交保证人要求提供的资料;2.被保证人依照委托保证担保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交付保费;3.在保证期间,被保证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认真考量并付诸实施保证人提出的合理建议,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4.被保证人应按照保证人的要求向保证人提供主合同的副本及相关资料;5.一旦发生保函项下的违约事故,被保证人应:(1)立即通知保证人,并在7个日历天或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3)在预知可能引发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证人,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副本送交保证人;(4)依照保证人的要求提供作为赔付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十一、其他规则1.保函失效保函在下列情况下自行失效:(1)保函期满;(2)保证人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保函终止在保证期间,因受益人单方面终止主合同,保函的效力自动终止。3.权益丧失假如受益人采取欺诈手段索赔,或被保证人与受益人恶意串通企图在保函项下获取不当利益,受益人将丧失其在保函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保证人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由受益人负责赔偿。4.合理查验保函生效后,保证人有权对被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被保证人如实提供财务报表等材料。5.重复保证在保函的保证范围内,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证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证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证赔偿与否,本保证人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6.权益转让若保函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保证人是否已赔偿受益人,受益人或被保证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受益人或被保证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证人,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保证人向责任方追偿。7.争议处理受益人、被保证人与本保证人之间的一切有关保函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二、附则本条款作为保证人出具的工程款支付保函的组成部分,与工程款支付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业公司有专门的文本,一般不会催缴,除非要去物业公司办理维修基金,车位,过户等相关事宜会提醒您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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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借给借款人一笔款项,该借款人借款是用于该公司的项目工程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借款人要求偿还借款。
1、公司之间的借款,应该开借款收据入账。假如3个公司分别为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运营公司是一公司:(1)如果二公司工资从一公司出,二公司应该给一公司开借款收据,一公司根据借款收据入帐时借:其他应收款--二公司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如果三公司工资从一公司出,三公司应该给一公司开借款收据,一公司根据借款收据入帐时借:其他应收款--三公司贷
有没有用过催天下催收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回款快不快,我也想委托他们催收
我知道这家,对于物业催收回款还是比较快的,我朋友所在的一个小区物业就是找他们帮忙催收的;所以可以去试试
逾期了好久不过我和他们说明了缘由,他们还是说要催收公司上门催收
可以仲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