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应注意核实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共有,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第二:需要尽量将房屋价款的支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付。第三,需要你了解的是,过户之后的交接手续,要办!
过户流程: 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三步,找评估公司做评估。这个过程一般来说要5~7个工作日。 第四步,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这是整个二手房自行交易过程中最耗时间的阶段,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第五步,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第六步,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 第七步,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第八步,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第九步,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如果是全额支付房款,则可以省略第三和第四步手续。走完这些步骤,房产三证算是办齐了。
二手房过户费用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费用,对于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的具体规定阐述如下:1、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3、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4、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
合肥市二手房过户流程: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1、银行征信调查(去*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7、向卖方支付尾款二、买方全款购房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望采纳。
合肥二手房土地证过户流程;流程如下:房产证过户后拿着你的新房产证,和旧的土地证,买卖双方本人带身份证,一起去房屋所在区国土局(如香坊区,南岗区),就可办理新土地证。另制证费20元,登记费13元。30分钟左右就可以取证了。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合肥二手房土地证过户流程;流程如下:房产证过户后拿着你的新房产证,和旧的土地证,买卖双方本人带身份证,一起去房屋所在区国土局(如香坊区,南岗区),就可办理新土地证。另制证费20元,登记费13元。30分钟左右就可以取证了。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请问一下,这个你买房的卖家,的房产证有吗??有的话,这个再和你说,没有的话,这个有一定的风险!
一、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手房过户费的计算是: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3、 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一、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