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3、如果房子要拆了。*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谢谢
你好!通过对土地评估,才能确定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数额(评估地价的百分之四十缴纳)。谢谢,望采纳,希望可以帮到你
全国已经发生过产权到期事件,在青岛。按照物权法支付1%的土地出让金即可。但是每个地方又有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主要以当地政策实施。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样续签使用权,多少钱一平米
这一政策尚未出台,目前谁也回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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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申请得到土地继续使用权的费用怎么计算?(需详细解答)
事实上,因为使用年限这个概念是1998年才提出来的,所以到期以后该怎么办还不清晰。但是按照国家的惯例无外出三种可能:一:拆迁盖新房,会按照产权区别给予拆迁补贴,北京城里希望拆迁到自己家的年轻人很多。二:缴纳使用金续使用年限三:也是机会不可能的可能性,国家收回房屋,再次购房。事实上现在北京市很少有一个房子住几十年的,最多十几二十年也就换房了。
商品房是有使用期限的。买商品房,是享有两个权利,一是土地使用权,二是建筑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只对建筑物享有产权:1、假如国家没有建设计划,则需要按照当时的土地出让金水平,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延续土地使用权。2、假如国家有建设计划,就像修路、建设公共设施、拆迁建新楼等,就会取回土地,并按照建筑物的折旧,补偿些钱,然后就是搬家走人了。现在是这个样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其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权。商品房使用期限是多久现在大家基本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纠结的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通常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门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了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了,只不过是时间长一点而已。以上观点是错误的,实际上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权年限,而是你的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商品房产权到期之后需要交的费用都是不定的,比如说有的地区制定的土地出让金是每平米15.6万元,也就是说大家购买的房子面积是100平米,那房子产权到期之后就需要交1560元,费用也不算特别多,这个也是有正规的标准的,大家可以直接去当地的房管局咨询一下相关的交费标准。商品房到期之后还是可以进行续期的,而且如果政府不会对土地重新进行规划,那就可以正常交土地出让金,但如果有重新规划,那都会有相应的赔偿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