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规定是2012年出的,我就不多加赘述。我主要给您说一下您规定的变化之处:1. 在老规定的基础上,个别业主想装电梯,但是有些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居委会或第三方机构帮忙协商~2. 在分摊电梯费上,有明确的文件可以帮助分摊~有参考的分摊~3. 除了业主自掏腰包外,还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4. 审批提交的材料,由2次变成1次~5. 在监管这边,也是加强监管,保障公众使用电梯时的安全~6. 在文件里,还细化了电梯维护的规定~这就是2016年年中出台的广州市基友住宅增设电梯的新规定,希望可以帮到您~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
有住户不同意,本人也不提出补偿要求(为了斗气,无其它原因),住户及单位都协商不成.能否提起诉讼,要求不同意住户同意?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
有住户不同意,本人也不提出补偿要求(为了斗气,无其它原因),住户及单位都协商不成.能否提起诉讼,要求不同意住户"同意"?
一般7层 超过七层就该安装电梯了 现在一般都安装两个,也比较方便
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1一类公共建筑2塔式住宅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4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规范也不会说‘可以’安装观光电梯,不用担心。倒是高层民用住宅有没有必要安装、安全的具体事不够上法律政策你好,住户需要每天观光吗,很高兴为您解答规范里没有禁止高层民用住宅安装观光电梯的条文,设计人起码要熟悉规范。这种涉及技术?这种事归设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