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深圳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2.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3.退休;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6、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7、户籍不在深圳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8、户籍迁出深圳市。
公积金提取原则上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除签约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外,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职工配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可以代办。 有些地区规定不允许他人代取公积金,但是有些地方却允许代取,一般代他人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授权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手续较为复杂。
2023年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哪位知道啊?
可以,但有一定条件。首先是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不得超过29.4平方米。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由于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因此今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其次是首付比例。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方面仍按1.1倍执行。最后,别墅、公寓、高档住宅、商住项目等都被排除在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宅。不过,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提取公积金证明,那么要提供居住证劳动者不是本市居民的,才能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
公积金提取条件2023年儿子提取公积金以装修父亲名下的房子
先打电资询
直接到当地(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电话向当地(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答复才准确。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二)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四)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网预约提取1.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2.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3.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微信提取: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5、出国、出境定居的;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