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住房的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讲城市或城镇上的土地;而农村的住房肯定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住房限制流通,只能在本集体内转让,而且需要符合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分为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国有划拨是未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其流通一般需审批并补交出让金,国有出让土地转让缴纳规定税费即可,可正常流通;一般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抵押;有部分涉农贷款,农民房屋也可抵押,但不办理抵押手续。
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三种。公民可以依法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
这个要看你的装修需求咯,一般的话两三万就可以了,不过 一般的装修公司不愿接这样的单子,建议你直接找工人。望采纳
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总体布局,决定建设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具体来说,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二是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总体布局,决定建设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具体来说,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二是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你好,方法如下;一、为了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便于居民进行家 庭装饰,减少浪费,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制订本办法。 二、凡新建的住宅工程,均可按本办法实行初装饰竣工验收评 定。对单位自建和急需用的住宅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酌定。 三、本办法所称初装饰,是指住宅工程户门以内的部分项目, 在施工阶段只完成初步装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房屋进行 再装饰,按城市房屋装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项口、做法和技术质量要求(含留给面 层装饰的余量及面层装饰的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出 建设(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通过施工合同确定和实施。 五、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部位和项目: 1.户门以内的墙面、顶棚的初装饰。 2.户门以内的楼地面的初装饰,可只完成地面基层(找平 层),不做面层。 3.各种管线设备安装到位,并按规定进行试水、试压和照明 线路的绝缘、接地试验。导线截面应满足设计要求。经建设(开 发)单位竣工验收后,灯具、水龙头、给水器具、卫生设备等可按合 同进行再安装。4.户内门窗等油漆工程的防腐底漆应完成,面层可进行再装 饰。 5.厨房、厕浴间的墙、地面的防水措施,应按设计要求一次到 位,卫生洁具在设计指定范围内可进行再安装。如有特殊要求,应 事先采取措施。 6.大空间的内部隔断(非承重墙)、壁柜、吊柜等,根据设计说 明,可进行再安装。 7.其它项目,可按合同执行。 六、住宅工程初装饰,应符合以下原则: 1.初装饰只限在户门以内。全部外檐、公用工程和公用的设 备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全部完成。 2.初装饰项目,必须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标准施 工,不得随意打洞,更不允许取消隔墙等。不准影响结构安全、使用 功能和节能效果。 凡属设计文件未说明的项目,如要进行初装饰的,施工单位应 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并取得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手续,方可 实施。 3.涉及与家庭装饰相关的内部隔断、地面、墙面、门口、门窗 等初装饰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应注意调整标高、尺寸余量。4.凡涉及家庭装饰易损坏防水层或易改变电气、燃气线路及 影响使用安全的项目,在施工阶段要一次施工到位。如施工单位按 设计图纸施工,并经竣工验收达到规定标准的,在再次装饰过程 中,由于措施不当,而造成损坏防水层,改变电气、燃气线路及影响 使用安全等质量问题的,原施工单位不再负责。七、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及竣工质量核定、验收时,有什么项 目验收什么项目。分项工程不全的,仍按一个分项工程对待。其质 量标准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执 行。 由于初装饰是二次装饰的基础,其标高、坡度、平整度、棱角等 质量要求不能降低,观感质量评定的基准分不变,仍按原标准执八、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努 力做到预销售或预分配,提前征求住户对装饰的要求,然后由物业 管理机构,按住户的意见统一进行再装饰。 九、再装饰的工程完成后,均应按国家和当地规定标准,由有 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报竣工或交付使用。 十、家庭装饰委托的施工队伍,必须是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装饰施工资质证书的。不准委托无证单位承揽家庭装饰业务。 十一、凡实行初装饰的工程,因实行初装饰发生的预算差额部 分,由建设(开发)单位统一划给物业管理机构,然后,由物业管理 机构再按相应的而积比例补偿给住户。 十二、本办法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白颁布之日起施行。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