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人才类居住证到人才中心去办,其他类居住证到所属居委会登记,然后去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居住证办理点去办理。所以外来人员可以在你所居住的街道办领取上海居住证办理申请表
居住证续办审批一般是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所需材料:1、身份证;2、居住证明;3、劳动合同;4、缴纳社保证明(6个月以上);拿到《居住证》后需去本公司人事去办理积分相关手续。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三)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办理所需提供材料:(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
外国人办理居住证跟我们中国人办理居住证的流程。媳妇是一样的,都是需要携带自己的一些相关证明,然后到专业办理居住证的地方进行审核,假如审核通过的话,那么就可以办理居住证了。通常来说,居住证只能使用一段时间,假如超过这个时间的话还是要再次办理。
办理流程1、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2、来沪人员交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来沪人员,待来沪人员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3、来沪人员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拍照、缴费、领证。补办/重办/退办【临时居住证补办】补办条件持证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遗失或损坏的,可以办理补办手续。补办地点持证人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补办流程1、持证人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当场补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2、补办时,持证人需填写《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补办(重办)申请单》。补办收费1、遗失补办IC卡遗失的,原押金不再退回,并须收取新证押金25元。2、损坏补办(1)IC卡经检验属人为损坏的,原押金不再退回,且收取新证押金25元。(2)IC卡经检验属质量原因(芯片损坏等)的,不再收取新证押金。IC卡遗失的,原押金不再退回,并须收取新证押金25元。2、损坏补办(1)IC卡经检验属人为损坏的,原押金不再退回,且收取新证押金25元。(2)IC卡经检验属质量原因(芯片损坏等)的,不再收取新证押金。【临时居住证重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重办条件来沪人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6个月有效期满。重办地点持证人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受理点。办理流程1、持证人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当场重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2、重办时,持证人需填写《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补(重)办申请单》。《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重办无需再收取押金。【临时居住证退办】退办条件已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来沪人员长期离开本市,可以退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地点全市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证受理点。退办流程1、由本人携带《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退证手续。2、退证时,持证人需填写《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退证申请单》。3、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领取押金后在《〈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押金退还签收单》上签名。注意事项1、退证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他人或企业不得代办。2、在本市区域内流动或短期离沪的无需办理退证手续。
现时佛山购房政策本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可以拥有两套物业,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只能拥有一套物业.外地户口购房需要提供在佛山缴纳社保或税单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有效期内的佛山居住证.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现时佛山购房政策本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可以拥有两套物业,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只能拥有一套物业.外地户口购房需要提供在佛山缴纳社保或税单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有效期内的佛山居住证.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您好:办理居住证如果是自己去办就是要一个回执的钱,如果代办就麻烦一些在100元左右吧,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满意请采纳!
海淀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谁清楚?哪位能够说说看?
一、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原则是总量控制,市民待遇,柔性流动,依法管理。二、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下简称《工作居住证》)的单位,应优先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吸纳所需各类人才。对于本市紧缺的人才,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四、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五、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办理延期手续。六、《工作居住证》遗失或需变更聘用单位、居住地址等内容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办理挂失、补发或变更手续,并报市人事局备案。七、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的,经聘用单位考核推荐,根据其能力、业绩情况,对于符合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