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 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住房公积金交存到中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手续办理。借款人也可以找有关的贷款代理机构,委托其帮助办理贷款手续,代理机构收取代办费用。在这种形式下,除了准备材料、合同签字和办理保险外,一般其他手续都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 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住房公积金交存到中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手续办理。借款人也可以找有关的贷款代理机构,委托其帮助办理贷款手续,代理机构收取代办费用。在这种形式下,除了准备材料、合同签字和办理保险外,一般其他手续都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
很高兴为你回答:办理租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4、成功签约后,提取*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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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外地买房贷款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了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可以实现公积金外地买房贷款,还有南宁和柳州也是可以的,还有在台州在椒江、路桥、黄岩三区新购商品住房的,均可以向新房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在焦作或济源购买自住商品房时,均可向所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吉林,泸州,安徽六市,辽宁,湖南,太原,山东都可以使用公积金外地买房贷款。
1.购房人可以致电或者是前往,您公积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进行贷款咨询,准备个人贷款相关资料。 2.之后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有初审、信用评估及抵押物评估(约4个工作日) 3.初步审核之后,公积金管理部们还要进行复审(约3个工作日) 4.担保审核(约3个工作日) 5. 管理部填写委托合同并签章(约1个工作日) 6.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约1个工作日) 7. 之后,经办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后,会发放贷款(约3个工作日) 8.银行返回档案资料
一、北京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员工凭*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申请表,复印*,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住房公积金结算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 二、特别提示 1.北京户籍员工办理结算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如员工曾更换单位,则单位证明应由目前为本人缴交社会保险的单位提供,而不是由原来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提供。 2、参保人的名字中因含有生僻字而无法在电脑中显示的,须带齐*到相应征收部门,由分管员核实后在电脑中填写备注,再来办理结算业务。 3、因某种原因而引起的*号码、姓名、户籍与电脑*不相吻合的,参保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征收部门分管员处更正后,才能办理结算业务。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