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效益好坏。第十条建设银行系统所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如下,应按照总行有关规定提出营业厅、主管行长以及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四、投资不足3000万元但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不含职工住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标准和资金来源。一、以上各类报表,按照国家和当地有
《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卖、转让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可以依法继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经合法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所以买卖合同未经村委会同意和经政府审批是无效的。
你好 卧室设计的一般原则 在卧室的设计上,追求的是功能与形式的完美统一,优雅独特、简洁明快的设计风格。在卧室设计的审美上,设计师要追求时尚而不浮燥,庄重典雅而不乏轻松浪漫的感觉。 利用材料的多元化应用、几何造型的有机融入、线条节奏和韵律的充分展现、灯光造型的立体化应用等表现手法,营造温馨柔和、独具浪漫主义情怀的卧室空间。 床头背景墙是卧室设计中的重头戏。设计上更多地运用了点、线、面等要素形式美的基本原则,使造型和谐统一而富于变化。 窗帘帷幔往往最具柔情主义。轻柔的摇曳,徐徐而动的娇羞,优雅的配色似如歌的行板,浪漫温馨。 卧室中灯光更是点睛之笔,筒灯斑斑宛若星光点点,多角度的设置使灯光的立体造型更加丰富多彩。 卧室应根据住户人员的年龄、个性和爱好设计。 卧室地面宜用木地板、地毯或陶瓷地砖等材料。 卧室的墙面宜用墙纸壁布或乳胶漆,颜色花纹应根据住户的年龄、个人喜好来选择。 卧室的顶面装饰,宜用乳胶漆、墙纸(布)或局部吊顶。 人工照明应考虑整体与局部照明,卧室的照明光线宜柔和。 卧室应通风良好,对原有建筑通风不良的应适当改进。卧室的空调器送风口不宜布置在直对人长时间停留的地方。
《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卖、转让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可以依法继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经合法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
关于印发《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7年4月15日,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在我国发展迅速。1996年,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产值已达400亿元,约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产值的4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从业者100多万人,约占建筑装饰装修从业人员总数的25%。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预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但是,由于我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起步较晚、发展快,不少居民缺乏装饰装修工程知识和装饰装修消费保护意识,部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从业者素质差,加上管理相对滞后,因而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例如,为了片面追求美观、实用,随意拆改结构主体,危及了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低素质的装饰装修单位和社会零散人员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使用不合格的装饰装修材料,粗制滥造,造成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低下;装饰装修野蛮施工,噪声扰民,材料、废弃物乱堆乱放,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由此而引发的邻里纠纷以及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等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种种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1996年,有关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投诉已居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点的第13位。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建筑装饰装修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建筑市场治乱和社会的安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本着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在继续抓好大型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的同时,认真抓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量大面广、小而分散、装饰要求各异,这给管理增加了难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工商、劳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共同抓好这项工作。要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特别是三、四级资质的装饰施工企业,积极开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市场。对于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可以适应居民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套型的装饰方案供居民选择。要加强对个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从业者的管理,改变目前“散兵游勇”的状况,变无序为有序,变分散为相对集中,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建设部第46号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我们组织制定了《家庭居室装饰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我部建筑业司。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第三条 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必须按照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进行简易装饰装修(如仅作面层涂料、贴墙低、铺面砖等)的,应当到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第二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第六条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第七条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第八条 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二)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三)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四)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五)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六)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七)国家和地方规定和其他规则。第九条 有条件的城市可逐步建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为开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材料营销、装饰承包等活动提供交易场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的管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可以开展信息咨询、投诉、质量评估等服务,以满足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需求。第三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第十条 除自行装饰装修外,居民对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选择并委托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或者具有个体装饰从业者上岗证书个人进行。第十一条 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第十二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工程可以委托有关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并按照规定支付监督费用。第四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与价格管理第十三条 实行委托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其中个体装装修从业者还应当填写本人身份证和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号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四)工程保修内容、期限;(五)装饰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八)合同的生效方式;(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第十四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第十五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五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作业现场管理第十六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论是自行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第十七条 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第十八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第十九条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不会的,从装信通装修平台签约的提交合同是直接提交到装信通,然后他会给你电话核实资料的,接下来就是资金托管在装信通平台上,质检员验收才把资金打到装修公司的账户上的。
1、有效身份证、居委会开具的常住户口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固定住所; 2、单位出具的职业和个人收入证明、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稳定工作证明(或者自己提供近几个月的工资流动账单),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 3、房产证(抵押贷款需要),用于房产抵押; 4、银行存款对账单、水电等税单证明,证明自己的信用品质; 5、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工程合同》、《购买装修材料合同》等材料,证明贷款用途; 6、装修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合作商是否在指定范围内; 7、银行或金融机构需要的其他条件。成都地区,找家财管加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为什么勉费帮我出报价、提交10个、就不能再提交了、这项应改进!
呵呵,一般3个,您要10个装修公司觉得没希望了,就不出了
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三)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五)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的证明材料。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前款第(三)、(四)、(五)项材料。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国土*部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