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电路排列、走向、定位是否合理、强弱点分管间距是否不低于500mm,检查配电箱,管内导线截面不超过管截面40%,管内导线是否按规范分色,接头是否缠绕5圈以上,接头是否搪锡饱满,是否双层胶布包扎。线间、线地间绝缘电阻是否大于0.5兆欧,线路是否畅通,线路通断检查是否合格。
重点检查电路排列、走向、定位是否合理、强弱点分管间距是否不低于500mm,检查配电箱,管内导线截面不超过管截面40%,管内导线是否按规范分色,接头是否缠绕5圈以上,接头是否搪锡饱满,是否双层胶布包扎。线间、线地间绝缘电阻是否大于0.5兆欧,线路是否畅通,线路通断检查是否合格。
室内装修验收规范:现场交底在签完合同后,现场交底时由业主、设计师、工程监理、施工负责人四方参与,目的是为在现场由设计师向施工负责人详细讲解预算项目、图纸、特殊工艺及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室内装修验收规范:材料验收正规家装公司在将材料放置到施工现场之前,都需要业主对其进行验收,此时业主要注意是否与合同上的材料明细相符,只有业主签字之后装修公司方可进行施工。室内装修验收
电气管线工程,地板基层,护墙基层,门窗保护,吊顶基层,强电线,网线,
电气管线工程,地板基层,护墙基层,门窗保护,吊顶基层,强电线,网线,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和*。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1.0.10条 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 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五、*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O.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 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①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 第1.0.13条 装饰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期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 第二章 抹 灰 工 程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2.1.1条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2.1.2条 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屋檐、勒脚、压檐墙等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二、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三、混凝土板和墙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四、硅*盐砌块、加气混凝土块和板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五、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的底层和中层抹灰——麻*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 第2.1.3条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第2.1.4条 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第2.1.5条 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相接处基体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金属网, 并绷紧牢固。金属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第2.1.6条 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润湿。 第2.1.7条 平整光滑的混凝土表面,如设计无要求时,可不抹灰,用刮腻子处理。 第2.1.8条 抹灰前,应先检查基体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第2.1.9条 抹灰前,应检查钢、木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加少量麻*)分层嵌塞密实。 第2.1.10条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第2.1.11条 室内抹灰工程,应待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后进行。抹灰前必须将管道穿越的墙洞和楼板洞填嵌密实。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灰,宜在散热器和管道安装前进行,抹灰面接搓应顺平。 第2.1.12条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安装好钢木门窗框、阳台栏杆和预埋铁件等,并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第2.1.13条 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见图2.1.13),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并整齐一致。 第2.1.14条 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第2.1.15条 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第2.1.16条 冬期施工,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涂抹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第2.1.17条 砂浆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气温低于5℃时,室外抹灰所用的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做涂料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含*盐的防冻剂。 第2.1.18条 冬期施工,抹灰层可采取加湿措施加速干燥。如采用热空气时,应设通风设备排除湿气。 第二节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第2.2.1条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必须用孔径不大于3X3mm的筛过滤,并贮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它杂质。 第2.2.2条 在沉淀池中的石灰膏应如以保护,防止其十燥、冻结和污染。 第2.2.3条 抹灰用的石灰膏可用磨细生石灰粉代替,其细度应通过4900孔/cm2筛。用于罩面时,熟化时间不应小于3d。 第2.2.4条 抹灰用的砂子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装饰抹灰用的骨料(石粒、砾石等),应耐光、坚硬,使用前必须冲洗干净。干粘石用的 石粒应干燥。 第2.2.5条 抹灰用的膨胀珍珠岩,宜采用中级粗细粒径混合级配,堆集密度宜为8O~150kg/m3。 第2.2.6条 抹灰用的粘土、炉渣应洁净,不得含有杂质。粘土应选用亚粘土,并加水浸透;炉渣应过筛,粒径不应大于3mm,并加水焖透。 第2.2.7条 抹灰用的纸筋应浸透、捣烂、洁净;罩面纸筋宜机碾磨细。稻草、麦秸、麻*应坚韧、干燥,不含杂质,其长度不得大于3Omm。 稻草、麦秸应经石灰浆浸泡处理。 第2.2.8条 掺入装饰砂浆的颜料,应用耐碱、耐光的颜料。 第三节 一 般 抹 灰 第2.3.1条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膨胀珍珠岩水泥砂浆和麻*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抹灰工程的施工。 第2.3.2条 一般抹灰按质量要求分为普通、中级和高级三级,主要工序如下: 普通抹灰——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中级抹灰——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高级抹灰——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和*。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1.0.10条 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 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五、*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O.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 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①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 第1.0.13条 装饰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期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 第二章 抹 灰 工 程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2.1.1条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2.1.2条 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屋檐、勒脚、压檐墙等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二、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三、混凝土板和墙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四、硅*盐砌块、加气混凝土块和板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五、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的底层和中层抹灰——麻*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 第2.1.3条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第2.1.4条 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第2.1.5条 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相接处基体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金属网, 并绷紧牢固。金属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第2.1.6条 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润湿。 第2.1.7条 平整光滑的混凝土表面,如设计无要求时,可不抹灰,用刮腻子处理。 第2.1.8条 抹灰前,应先检查基体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第2.1.9条 抹灰前,应检查钢、木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加少量麻*)分层嵌塞密实。 第2.1.10条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第2.1.11条 室内抹灰工程,应待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后进行。抹灰前必须将管道穿越的墙洞和楼板洞填嵌密实。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灰,宜在散热器和管道安装前进行,抹灰面接搓应顺平。 第2.1.12条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安装好钢木门窗框、阳台栏杆和预埋铁件等,并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第2.1.13条 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见图2.1.13),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并整齐一致。 第2.1.14条 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第2.1.15条 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第2.1.16条 冬期施工,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涂抹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第2.1.17条 砂浆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气温低于5℃时,室外抹灰所用的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做涂料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含*盐的防冻剂。 第2.1.18条 冬期施工,抹灰层可采取加湿措施加速干燥。如采用热空气时,应设通风设备排除湿气。 第二节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第2.2.1条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必须用孔径不大于3X3mm的筛过滤,并贮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它杂质。 第2.2.2条 在沉淀池中的石灰膏应如以保护,防止其十燥、冻结和污染。 第2.2.3条 抹灰用的石灰膏可用磨细生石灰粉代替,其细度应通过4900孔/cm2筛。用于罩面时,熟化时间不应小于3d。 第2.2.4条 抹灰用的砂子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装饰抹灰用的骨料(石粒、砾石等),应耐光、坚硬,使用前必须冲洗干净。干粘石用的 石粒应干燥。 第2.2.5条 抹灰用的膨胀珍珠岩,宜采用中级粗细粒径混合级配,堆集密度宜为8O~150kg/m3。 第2.2.6条 抹灰用的粘土、炉渣应洁净,不得含有杂质。粘土应选用亚粘土,并加水浸透;炉渣应过筛,粒径不应大于3mm,并加水焖透。 第2.2.7条 抹灰用的纸筋应浸透、捣烂、洁净;罩面纸筋宜机碾磨细。稻草、麦秸、麻*应坚韧、干燥,不含杂质,其长度不得大于3Omm。 稻草、麦秸应经石灰浆浸泡处理。 第2.2.8条 掺入装饰砂浆的颜料,应用耐碱、耐光的颜料。 第三节 一 般 抹 灰 第2.3.1条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膨胀珍珠岩水泥砂浆和麻*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抹灰工程的施工。 第2.3.2条 一般抹灰按质量要求分为普通、中级和高级三级,主要工序如下: 普通抹灰——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中级抹灰——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高级抹灰——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室内电路改造工程施工流程:1、墙身、地面开线槽之前,先用墨盒弹线,以便确定位置。管子外侧与墙面之间,应留15mm左右的抹灰层,以防止抹灰施工以后的墙面开裂。2、未经允许,不许随意破坏、更改公共电气设施,如避雷地线、保护接地、等电位联结,等设置。3、电源线管暗埋时,应考虑与弱电管线等保持500mm以上距离,电线管与热水管、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小于300mm。4、墙面线管走向,尽可能减少转弯,并且要避开壁镜,家具等物的安装位置,防止被电锤、钉子损伤。5、如无特殊要求,在同一套房屋内部,墙壁上的开关,离地1200-1500mm之间,距门边150-200mm处,墙壁上的插座,离地300mm左右,墙壁上的插座开关,分别在同一水平线上,高度误差,小于8mm,并列安装时,高度误差,小于1mm,并且不被推拉门、家具等物遮挡。6、各种强电、弱电插座接口,宁多勿缺,室内床头两侧,应设置电源插座及一个电话插座,电脑桌附近,客厅电视柜背景墙上,都应设置三个以上的电源插座,并设置相应的电视、电话、多媒体、宽带网络等插座。7、电视、电话、多媒体音响、宽带网络等弱电线路的铺设方法及要求,与电源线的铺设方法相同,其插座或线盒,与电源插座并列安装,但是,强电线路与弱电线路,不允许共用一套管子。8、所有入墙电线,采用直径16mm以上的PVC阻燃管埋设,导线占管径
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第1.0.5条 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第1.0.9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第1.0.10条 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五、祛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具体详细内容,及完整内容要见规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1、在施工要求方面,住宅装饰装修中所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不得使用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2、严禁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大面积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3、涂料、胶粘剂、处理剂、稀释剂等溶剂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严禁在室内用溶剂清洗施工用具。4、进行人造木板拼接时,除芯板为E1级外,断面及边缘应进行密封处理。5、加强室内通风非常关键,几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