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 年限到期 怎么办理续签 和费用标准
向当地国土部门咨询办理。
1.A公司需要承担相关的税费,2.A公司有协助办理转让的义务3.在涉及税费的情况下,税务局是不会同意办理转让手续的。除非AB之间转让所产生的契税 营业税等已经缴纳了。4.B公司没有权利处置A公司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它们还在A公司名下。5.出示A公司注销的工商局证明 只能证明A公司注销了 不能证明该公司房产已经由B公司处理。6.可以在提供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以及履行该协议是完全支付转让款的证明、A公司注销证明。依据转让协议中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向法院起诉,以获得房产土地转移给A公司的判决以及房地产转让的协助执行书。(或者向辖区国土局、房产局去报告就相关的情况请求支持,由上述两局提出处理意见)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
买个二手房,假设土地使用权到期,还想继续入住怎么办
你好,建议。谨慎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办今年年初,在哈尔滨工作了5年的杨国光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50平方米的房子虽然面积不大,却让他感到满足。当时,他还没有考虑过70年以后房子的命运。4月,温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一事引起了全国关注,杨国光也不例外。温州一位市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房产证时却发现,所购买的房产因土地使用权已经过期无法过户。资料显示,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且土地使用证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3、如果房子要拆了。*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谢谢
这个跟开发商没关系、因为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产权70年到期了,续期产权年限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