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手续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申请支取住房货币补贴,引导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及支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在付清房款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属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及贷款本息之和。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过半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二)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员工到派驻运营财务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以后凭《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答: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手续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申请支取住房货币补贴,引导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及支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在付清房款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属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及贷款本息之和。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过半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二)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员工到派驻运营财务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以后凭《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答: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手续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申请支取住房货币补贴,引导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及支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在付清房款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属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及贷款本息之和。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过半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二)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员工到派驻运营财务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以后凭《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公司住房补贴,除了1.统一发放补贴费2.租房统一住宿3.租房和发放一起4.不同标准发放不同补贴。还有其他的
缴纳住房公积金咯
住房补贴发放流程:第一步:在建立职工个人住房档案的基础上,单位受理“青岛使职工个人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表”后,对职工家庭住房情况和购房情况进行核实。第二步:单位按要求填写“青岛市单位一次性住房补贴申报表”,并连同上面的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表报其主管部门审定后到市方委办、财政、税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作为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活或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列支的依据。
公司从上海搬迁至江苏仪征 员工外派至仪征公司上班 工资标准按照仪征薪资标准发放 外派补贴从上海发放 社保从补贴里缴纳 现公司要求协商解除合同
您好,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外派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计算在内。
请问我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买房以后才开了一间公司,这8万元补贴要退还吗?
不用退还,
住房补贴是由所在公司发放,还是由政府补发,在那领取?谢谢!
应该直接打卡
的公司法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或者几种出资,出资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实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这意味着。本次修改删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不用货币出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