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是研究和调整环境中的气场、磁场、氛围、气流、声音、光线等等很多方面对人的影响的一门学问。并不是迷信,而是自然界的力量,是宇宙的大磁场能量。
1.厕所门不要正对卧室门
卧室是居住休息的地方,是养人之所,厕所是排泄之地,浊气重,厕所门与卧室门正对,造成二者气流相串,对人健康有影响,也不易聚财。
2.卧室床头不要对着门口或是窗户
床头对门或者是窗对人都不好,首先会给人不安全感,影响人的睡眠,其次没有隐私感,容易受人窥见,最后容易寒气涌入,侵入身体影响健康。
3.厨房门不要对着大门
大门乃钱财入口之处,厨房升火会将财气烧了,影响主人家的财运,从心理学的角度考虑,厨房是一日三餐生产之地,门耐川流出入之地,太过暴露的厨房会让人没有安全感,比如你正在做饭,后面不时总有人走动。
4.卫生间不要在房子中间
房子的中心位置好比是人的心脏,而卫生间是浊气生产的地方,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卫生间的气味想外扩散直接影响到整个房间,心脏的位置有晦气,自然也会影响到整个家庭的运势。
5.卧室住方形的房间
对于圆形或是其他形状的房间,在心理上给人压抑感,让人感觉不舒服,特别是有强迫症的人,时间久了会对人体有伤害,方正的房间更能聚集人气正气,也聚财养人。
家装水电改造费用计算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比较简单的,按照平米来进行计算;第二种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来进行计算;第三种就是总价包死,也就是一口价进行计算。
通过中介买二手房,已签订三方协议,但由于费用高想停止,怎么办
您是有反悔余地的;如果您合同已经落地,那么反悔会要缴纳违约金,建议您还是谨慎行事如合同没有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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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有没有要求其他业主拆除违章搭建、改建的权利有很多人认为,根据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或者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八十三条中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然而,实践中法院的处理远非如此简单,要求他人拆除违章搭建物的诉讼请求能否被法院支持很大程度取决于该违章搭建是否实际侵害该业主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的出台较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并没有放松要求他人拆除违章搭建物的诉讼主体要求。何谓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法1997339号《关于违章搭建引发的相邻纠纷的受理问题通知》中作了进一步明确,在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安装防盗门窗等情形确实侵犯特定相邻方的行走、通风、采光、安全等权利,相邻方起诉要求排除妨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其合法的民事权益。由此可见;1、对于行走、通风、采光、安全等权利确实受到侵害的特定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他业主拆除违章搭建;当然,如何证明自己的行走、通风、采光、安全等权利收到实际的侵害,在证据收集、整理及提交上有一定难度,需要专业人员的指导,而不能凭业主的想当然。2、对于行走、通风、采光、安全等权利没有受到侵害的业主,没有权利要求法院支持其要求其他业主拆除违章搭建的诉讼请求。实践中,也有碰到个别业主,权益并没有因对方违章搭建受到太多影响,仅因邻里矛盾,非要起诉相邻方拆除违章搭建,并有借此诉讼请求逼迫相邻方让步,甚至做出财产补偿的行为。应该说,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也容易引发法官的反感,在不能证明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有道是,法不外乎人情,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法院也很难支持。二、物业公司能否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法院会否支持?司法实践中,物业公司也有针对业主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装修管理协议》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纠纷,有的法院也予以立案,并作为业主违约处理。然而,《业主临时公约》是业主对同小区内其他业主的承诺,其权利义务由业主承受,即使个别业主违反了这种承诺,也应由其他业主(人数过多,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应由物业公司起诉。《装修管理协议》的性质虽表面上表现为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签订的协议,但实质仍是业主借此对大部分业主达成一致的装修中的禁止和注意事项予以承诺,其承诺的相对方仍是其他业主而不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法律上无权以合同相对人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往法理上说,物业公司无权起诉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其对物业所有人处分自己财产的管理权有限,不是相关权利义务的承受主体,并不是权利源。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或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请求未获支持的小业主,其权利如何救济1、向行政部门反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首先应审核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对于装修押金的收取及退还是否进行了约定。如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业主装修房屋的,物业公司有权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并有权对业主在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加以制止,但物业公司无权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因此,在后一种情况下,有权要
首先应审核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对于装修押金的收取及退还是否进行了约定。如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业主装修房屋的,物业公司有权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并有权对业主在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加以制止,但物业公司无权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因此,在后一种情况下,有权要
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要求经营户停止装修?麻烦报个价。
不合法!业主买到房子,交足各项费用并办理相关产权证后,就取得对该房子的所有权。此时,物业公司无权以不拿出钥匙来要挟,强行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如果经过全部业主同意,每个业主都自愿拿出一笔费用,作为保证金来约束那些违反规定胡乱装修之举则另当别论。应该说对物业管理范围内涉及公用设施的装修行为进行管理,防止破坏公用设施的行为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也是大部分物业公司期望做好的工作。然而这却不能以侵犯业主的利益为基点,如收取装修押金。而且笔者认为,收取押金并不是物业公司能够采取的对装修管理的有效措施。如果物业公司在收取装修押金后,不再对装修进行管理,任由装修人随意装修,当其出现了“违规行为”后,物业公司就以此为由,扣掉装修押金。这显然是没有尽到自身的义务,而只是期望借助于装修押金来约束装修人,物业公司此举是不负责任的。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装修押金费用,该项费用属于物业公司自行收取的,而且也没有经过相关价格部门的批准。从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的性质来看,可以认为是物业公司预收的罚金。如果装修人实施了某些禁止的装修行为,就会受到相应的经济上的制裁,然而,根据法律规定,罚金只能由某些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且罚金数额也应由物价部门审定。物业公司只能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装修行为进行监管,这才是它的权利,同时也是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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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业主买到房子,交足各项费用并办理相关产权证后,就取得对该房子的所有权。此时,物业公司无权以不拿出钥匙来要挟,强行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如果经过全部业主同意,每个业主都自愿拿出一笔费用,作为保证金来约束那些违反规定胡乱装修之举则另当别论。应该说对物业管理范围内涉及公用设施的装修行为进行管理,防止破坏公用设施的行为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也是大部分物业公司期望做好的工作。然而这却不能以侵犯业主的利益为基点,如收取装修押金。而且笔者认为,收取押金并不是物业公司能够采取的对装修管理的有效措施。如果物业公司在收取装修押金后,不再对装修进行管理,任由装修人随意装修,当其出现了“违规行为”后,物业公司就以此为由,扣掉装修押金。这显然是没有尽到自身的义务,而只是期望借助于装修押金来约束装修人,物业公司此举是不负责任的。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装修押金费用,该项费用属于物业公司自行收取的,而且也没有经过相关价格部门的批准。从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的性质来看,可以认为是物业公司预收的罚金。如果装修人实施了某些禁止的装修行为,就会受到相应的经济上的制裁,然而,根据法律规定,罚金只能由某些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且罚金数额也应由物价部门审定。物业公司只能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装修行为进行监管,这才是它的权利,同时也是它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