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吊顶除了要了解不同的吊顶类型和吊顶材料外,也要对吊顶装修时的注意事项有所了解,才能更好的做好吊顶装修,下面就来看看吊顶装修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吧。
1、吊顶木料要防干裂
吊顶装修时,需要用到很多木料,如木龙骨、大芯板等,但这些木料在装修前都需要做防火、防裂处理,避免后期入往产生危险。
2、吊顶木材料更要防火
其次吊顶的木料属于易燃物,加上要铺设照明线路,因此为了防止产生火灾,建议对吊顶木料进行涂刷防火涂料,将木料封闭,才能更加安全。
3、吊顶木料连接要牢固
接着木质吊顶,安装前要对材料上胶,不仅能让板材间更加固定,让吊顶更稳固,还能防水吊顶木材开裂。
4、预留缝隙
安装吊顶时,要注意板材间的间距最好预留3-5毫米,方便后期填充涂料,伸缩缝预留好后,要用牛皮纸封住,避免受到温湿度的影响。
你好,就我所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在北京有三处,地址分别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6层、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C座4层
内蒙古景观设计公司有很多哦,主要有呼和浩特市爱德尔园林景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草抗旱股份有限公司景观设计院、古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都是挺不错的内蒙古景观设计公司,个人比较了解呼和浩特市爱德尔园林景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他是一家城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公司。
公司以提供免费住宿为明不帮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如果你不是北京户口、如果你是北京户口,那么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3,单位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1,公积金属于单位福利。2,可以不缴纳,不具有强制性
建议:1.应加强并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长远规划,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2.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纳入我市“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政府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编制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十二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和年度供应量,并对用地、资金等做出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特别应在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用地供应计划中量化各项指标,便于操作,也利于社会监督。3.调整和完善土地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总量4.住房保障部门、土地储备部门应定期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实施计划的具体步骤和措施,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土地,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5.要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供地公示制度。建议分级构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供地数量、布局、用地审批等情况。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监督和监管,严格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被挤占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共有产权保障房房源包括政府委托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及政府收购的用于住房保障的普通商品住房。市住房保障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应会同相关部门、各区政府编制共有产权保障房筹集计划,合理确定年度供应规模和结构。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套型以中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供应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套型按人口分配,其中1人户45㎡左右,2人户55㎡左右,3人及以上户65㎡左右。第十四条政府委托建设的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应按照本市城市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产业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出行条件,合理选址布局,按年度建立项目储备库。项目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原则,可由政府委托建设单位直接组织开发建设,也可采取项目法人招标方式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招投标的开发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共有产权保障房规划设计应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资源共享和便利节能原则,应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建设单位对共有产权保障房建设资金实行单独建帐核算,并接受财政、住房保障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第十五条可建住宅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用地出让前,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规划、住房保障部门共同研究项目中配建共有产权保障房方案,报市政府土地出让与储备专题工作会议审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应当在项目用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建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建成后无偿移交产权等事项。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约定移交给政府委托部门或机构。第十六条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实行验收和备案制度。项目竣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和备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按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第十七条根据共有产权保障房年度筹集计划,需收购普通商品住房用作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各区政府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共有产权保障房实行销售备案制度,由市住保办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和分户档案。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未来五年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2000万套。 5年后,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将完成2000万套,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这意味着2000万户家庭将搬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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