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这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所以,你 们可以看一下你小区的建筑规划。如果是业主共有的的车位,物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大家在选择地下停车场位置的时候,一定不要选择那种接近入口或者出口的位置,因为这个地方的流量是*的,如果一不小心,就会出现司机操作错误的情况,导致碰伤自己的爱车。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业主们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方面。业主们在选择地下车位的时候,*挑选那种离电梯比较近的车位,因为这样就可以减少我们下车后走路的时间,同时也减少了回家路上出现的危险。并且地下停车场的行人一般会比较少,当我们遇到了危险之后会无法求助。
广东物业法规定:小区车位应先租后售”。建设单位对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才能出售
可以全部出售,业主有优先权。
租金的话是应该退还的、但押金的话就要不回来、因为当初只是口头说、并没有写进合同、提前退住、属于违约在先、违约的话人家可以以违约在先扣除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