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户条件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购房合同已备案的本省户籍购房人。入户人员条件为,本省户籍的购房者,以及户籍在本省的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申请户口登记人为未成年人的,必须有一个符合上述入户条件的法定监护人随迁。属共同购房的,只允许其中一名购房者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人、配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及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入户,且每套商品房只能申请一次购房入户。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一)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二)合同备案确认表。(三)购房发票。(四)属共同购房的,须提交共同购房者同意其中一名购房者作为申请人申请购房入户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协议书。(五)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配偶随其落户的,应当提交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随其落户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 16周岁子女可不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以及购房人与父母关系的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记载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可不提供)。(六)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不能留存办理机关的,应当同时提交复印件。
1、新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从直接影响看,房地产政策继续宽松,有利于非一线城市楼市去库存。从政策的直接影响看,其中契税主要影响改善需求,在过去的政策中,大部分城市针对首套房有不同程度的减免,140或144平米以上及二套全部安装3%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