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电改造验收标准
电路、线盒、地采暖布线、卫生间水电改造、厨房水电改造、卫生间墙顶走线
卫生间地面由于长期是比较潮湿的,所以一般会选择墙顶走线。墙顶走线标准是水管在下,电线管在上,并且保证横平竖直。
二、水电改造验收注意事项
想要做好水电改造,需要注意装修前、装修中、装修后三个方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介绍下。
1、装修前
a、做好水电设计。
b、遵循安全实用原则。
c、签订水电改造合同。
2、装修中。
a、注意使用屏蔽线缆。
b、注意排水管与管道之间要有坡度。
c、注意冷热水安装。
一,家装瓷砖铺贴标准
砌墙标准:墙体应平整,砖缝不得同缝,灰缝应饱满
贴砖标准:卫生间,阳台地面砖需考虑地漏,则要先放好坡度,如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有积水现象;墙砖碰到管道口要采用套割的形式,这样看起来还是整块的砖
墙面标准:厨,卫墙面砖除砖与砖对角处应平整外,还需达到标准的水平度(允许1mm误差)和垂直度(允许2mm误差)墙地面铺贴,外观应符合要求,无空鼓现象.
阳角:阳角处的瓷砖倒45度角,这样拼接才漂亮,一面墙上不能有两排非整砖;瓷砖铺贴应平整,洁净,色泽协调,图案安排合理.
二,地面石材,瓷质砖验收
(1)基层处理要干净,高低不平处要先凿平和修补,在抹底层水泥砂浆找平前, 地面应洒水湿润,以提高与基层的粘结能力.
(2)铺装石材,瓷质砖时必须安放标准块,标准块应安放在十字线交点,对角安装. 铺装操作时要每行依次挂线,石材必须浸水湿润,阴干后擦净背面.铺贴时,从中间向四侧退步铺装.安放石材,瓷质砖时必须四角同时下落,并用橡皮锤或木锤敲击紧实平整.
(3)石材,瓷质砖地面铺装后的养护十分重要,安装24小时后必须洒水养护, 两天之内禁止上人.为不影响其他项目施工,可在地面上铺设实木板供人行走.
地面石材,瓷质砖铺装的验收方法
地面石材,瓷质砖铺装必须牢固,铺装表面平整,色泽协调,元明显色差.接缝平直,宽窄均匀,石材无缺棱掉角现象,非标准规格板材铺装部位正确,流水坡方向正确. 拉线检查误差小于2毫米,用2米靠尺检查平整度误差小于1毫米,表面洁净.
地面石材,瓷质砖铺装常见质量问题及处理办法
地面石材,瓷质砖铺装常见的质量缺陷是空鼓和平整度偏差大.
(1)空鼓:主要原因有粘结层砂浆稀,铺装时水泥素浆已干,板材背;面污染物未除净,养护期过早上人行走或重压.在施工中,粘结层砂浆要干,以落地散开为准.铺粘时水泥素浆的水灰比为122.2(体积比),严禁用水泥面粉铺贴. 养护期内应架板,禁止在面上行走.如发生空鼓,则应返工重铺,方法是取出空鼓板材,可用吸盘吸住,平直吊出,然后按规范要求铺装.
(2)平整度偏差大:除施工操作不当,板面没有装平外,主要原因是板材翘曲.在施工中应严格选材,剔除翘曲严重的不合格品,厚薄不匀的,可在板背抹砂浆调整找平,对局部偏差较大的,可以用云石机打磨平整,再进行抛光处理.没有装平的板块,应取下重装.
三,墙面瓷砖粘贴的验收
墙面瓷砖粘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墙砖铺粘表面要平整,洁净,色泽协调,图案安排合理,无变色,泛碱,污痕和显著光泽受损处.砖块接缝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当,排列平直.预留孔洞尺寸正确,边缘整齐. 检查平整度误差小于2毫米,立面垂直误差小于2毫米,接缝高低偏差小于0.5毫米,平直度小于2毫米
玻璃门窗工程的施工,安装,验收的注意事项那很多了。其实作为监理呢,我个人觉得你在监督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几点:1,材料的质量的监控,包括材质,型号,花色,颜色等方面。2,材料用量的监控,用多少取多少,多出来的部分一定当天送回仓库。3,施工是先外后内,基层处理完毕后再开始安装。基本可以保证质量的。
玻璃门窗工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工程,整个安装,施工和验收的工程中,需要注意的点和事项都很多。楼上的谈到几点都是很重要的。我补充一点就是验收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门窗的安装接缝缝隙大小是否符合要求,牢固度是否合格,玻璃的颜色是否一致。
玻璃门窗工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工程,整个安装,施工和验收的工程中,需要注意的点和事项都很多。楼上的谈到几点都是很重要的。我补充一点就是验收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门窗的安装接缝缝隙大小是否符合要求,牢固度是否合格,玻璃的颜色是否一致。
墙面漆外观影响到家居整体的外观,验收的时候要慎之又慎,确保其外观没有问题。墙面漆外观验收主要涉及到颜色是否均匀、无色差,墙面有无开裂、掉粉、透底、漏刷等情况。无明显色差、泛碱、返色、刷纹在墙面漆涂料干燥后,在自然光线下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站在距墙1.5m处观察,检查看有无砂眼、咬色、流坠、色差、透底等用电线接上灯泡,灯泡与墙面相距十公分,沿着墙面照着检查一遍。无掉粉、起波、漏刷等现象
装修公司全包中比较常见的坑有这几个,装修条款不明确、材料另加钱、增项满天飞、家具全不含、软装更别提、设计费上万。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和*。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1.0.10条 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 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五、*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O.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 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①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 第1.0.13条 装饰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期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 第二章 抹 灰 工 程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2.1.1条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2.1.2条 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屋檐、勒脚、压檐墙等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二、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三、混凝土板和墙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四、硅*盐砌块、加气混凝土块和板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五、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的底层和中层抹灰——麻*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 第2.1.3条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第2.1.4条 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第2.1.5条 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相接处基体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金属网, 并绷紧牢固。金属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第2.1.6条 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润湿。 第2.1.7条 平整光滑的混凝土表面,如设计无要求时,可不抹灰,用刮腻子处理。 第2.1.8条 抹灰前,应先检查基体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第2.1.9条 抹灰前,应检查钢、木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加少量麻*)分层嵌塞密实。 第2.1.10条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第2.1.11条 室内抹灰工程,应待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后进行。抹灰前必须将管道穿越的墙洞和楼板洞填嵌密实。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灰,宜在散热器和管道安装前进行,抹灰面接搓应顺平。 第2.1.12条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安装好钢木门窗框、阳台栏杆和预埋铁件等,并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第2.1.13条 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见图2.1.13),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并整齐一致。 第2.1.14条 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第2.1.15条 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第2.1.16条 冬期施工,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涂抹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第2.1.17条 砂浆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气温低于5℃时,室外抹灰所用的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做涂料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含*盐的防冻剂。 第2.1.18条 冬期施工,抹灰层可采取加湿措施加速干燥。如采用热空气时,应设通风设备排除湿气。 第二节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第2.2.1条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必须用孔径不大于3X3mm的筛过滤,并贮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它杂质。 第2.2.2条 在沉淀池中的石灰膏应如以保护,防止其十燥、冻结和污染。 第2.2.3条 抹灰用的石灰膏可用磨细生石灰粉代替,其细度应通过4900孔/cm2筛。用于罩面时,熟化时间不应小于3d。 第2.2.4条 抹灰用的砂子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装饰抹灰用的骨料(石粒、砾石等),应耐光、坚硬,使用前必须冲洗干净。干粘石用的 石粒应干燥。 第2.2.5条 抹灰用的膨胀珍珠岩,宜采用中级粗细粒径混合级配,堆集密度宜为8O~150kg/m3。 第2.2.6条 抹灰用的粘土、炉渣应洁净,不得含有杂质。粘土应选用亚粘土,并加水浸透;炉渣应过筛,粒径不应大于3mm,并加水焖透。 第2.2.7条 抹灰用的纸筋应浸透、捣烂、洁净;罩面纸筋宜机碾磨细。稻草、麦秸、麻*应坚韧、干燥,不含杂质,其长度不得大于3Omm。 稻草、麦秸应经石灰浆浸泡处理。 第2.2.8条 掺入装饰砂浆的颜料,应用耐碱、耐光的颜料。 第三节 一 般 抹 灰 第2.3.1条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膨胀珍珠岩水泥砂浆和麻*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抹灰工程的施工。 第2.3.2条 一般抹灰按质量要求分为普通、中级和高级三级,主要工序如下: 普通抹灰——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中级抹灰——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高级抹灰——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和*。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1.0.10条 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 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五、*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O.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 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①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 第1.0.13条 装饰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期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 第二章 抹 灰 工 程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2.1.1条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2.1.2条 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屋檐、勒脚、压檐墙等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二、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三、混凝土板和墙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四、硅*盐砌块、加气混凝土块和板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五、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的底层和中层抹灰——麻*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 第2.1.3条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第2.1.4条 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第2.1.5条 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相接处基体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金属网, 并绷紧牢固。金属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第2.1.6条 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润湿。 第2.1.7条 平整光滑的混凝土表面,如设计无要求时,可不抹灰,用刮腻子处理。 第2.1.8条 抹灰前,应先检查基体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第2.1.9条 抹灰前,应检查钢、木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加少量麻*)分层嵌塞密实。 第2.1.10条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第2.1.11条 室内抹灰工程,应待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后进行。抹灰前必须将管道穿越的墙洞和楼板洞填嵌密实。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灰,宜在散热器和管道安装前进行,抹灰面接搓应顺平。 第2.1.12条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安装好钢木门窗框、阳台栏杆和预埋铁件等,并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第2.1.13条 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见图2.1.13),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并整齐一致。 第2.1.14条 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第2.1.15条 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第2.1.16条 冬期施工,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涂抹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第2.1.17条 砂浆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气温低于5℃时,室外抹灰所用的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做涂料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含*盐的防冻剂。 第2.1.18条 冬期施工,抹灰层可采取加湿措施加速干燥。如采用热空气时,应设通风设备排除湿气。 第二节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第2.2.1条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必须用孔径不大于3X3mm的筛过滤,并贮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它杂质。 第2.2.2条 在沉淀池中的石灰膏应如以保护,防止其十燥、冻结和污染。 第2.2.3条 抹灰用的石灰膏可用磨细生石灰粉代替,其细度应通过4900孔/cm2筛。用于罩面时,熟化时间不应小于3d。 第2.2.4条 抹灰用的砂子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装饰抹灰用的骨料(石粒、砾石等),应耐光、坚硬,使用前必须冲洗干净。干粘石用的 石粒应干燥。 第2.2.5条 抹灰用的膨胀珍珠岩,宜采用中级粗细粒径混合级配,堆集密度宜为8O~150kg/m3。 第2.2.6条 抹灰用的粘土、炉渣应洁净,不得含有杂质。粘土应选用亚粘土,并加水浸透;炉渣应过筛,粒径不应大于3mm,并加水焖透。 第2.2.7条 抹灰用的纸筋应浸透、捣烂、洁净;罩面纸筋宜机碾磨细。稻草、麦秸、麻*应坚韧、干燥,不含杂质,其长度不得大于3Omm。 稻草、麦秸应经石灰浆浸泡处理。 第2.2.8条 掺入装饰砂浆的颜料,应用耐碱、耐光的颜料。 第三节 一 般 抹 灰 第2.3.1条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膨胀珍珠岩水泥砂浆和麻*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抹灰工程的施工。 第2.3.2条 一般抹灰按质量要求分为普通、中级和高级三级,主要工序如下: 普通抹灰——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中级抹灰——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高级抹灰——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第1.0.5条 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第1.0.9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第1.0.10条 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五、祛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具体详细内容,及完整内容要见规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