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你的问题:第一问题:中途停工,且施工方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是没有责任的.(与草船借箭同一道理.)但你已入住,只是说在你与对方签定合同时应付加上一条.就是不得停工.但你没加,他们也只是按正常事.第二问题:逾期未能交付使用的,违约的条款是双方协商规定的,并不是什么行规.但他们只说是万分之五.一般公司都是按百分之计算,或按一天直接扣几百元,以这样的条件来督促施工方尽量提前完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这与没签定违约金没两样.因此这对施工方来说是有利的,也就是说你与他们签定合同时,并没考虑到这一方面.草草的把合同就签了.你这合同与对方签定太不成熟了,对自己一点有利的保护都没有.他们每拖一天,也就是赔你十块零五毛钱.因此你到哪去告都很难.说实话,到年底是装修越忙的时候,工人是在这工地做几天,然后去另一工地做几天.当又回到你家来施工时可能是过了好多天了,但你已居住是拖不起的,你目前唯一的法就是去他们公司把你的实情告知与他们,让他们重视,毕竟你已入住,是拖不起的,只是今后不管签定什么样的合同一定要把合同看清楚,尤其是对保护自己利益方面的这一块要更加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