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1.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1.0.4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1.0.5.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1.0.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6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符合规划条件的要求,例如道路及边界的退线、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化率、停车位等。2.符合规范的要求,例如消防、人防、市政等要求。3.符合甲方的要求,例如风格、美学、朝向等。主要规范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等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1.符合规划条件的要求,例如道路及边界的退线、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化率、停车位等。2.符合规范的要求,例如消防、人防、市政等要求。3.符合甲方的要求,例如风格、美学、朝向等。主要规范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等
房屋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
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明确规定:绿地率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新区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的不宜低于25%。而且,并非种了草的地方都算绿地面积、都能计入绿地率的。
房屋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补老年人设施和停车场(库)的内容;对分级控制规模、指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调整完善住宅日照间距的有关规定;与相关规范或标准协调,加强了措辞的严谨性。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