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公司以没有办理停热手续为由,在停热的情况下,不收20%的费用,要收全年的费用,合理吗?
最初确实有文件支持这个,但是后来出台供热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说明了,只需缴纳20%基础热费和相应的违约金(5%)j就可以了。最好你咨询下当地区一级的供热管理办公室
供热公司以没有办理停热手续为由,在停热的情况下,不收20%的费用,要收全年的费用,合理吗?
最初确实有文件支持这个,但是后来出台供热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说明了,只需缴纳20%基础热费和相应的违约金(5%)j就可以了。最好你咨询下当地区一级的供热管理办公室
10月10日因家中房屋闲置,本人到供热公司办理停暖,对方以过申请停暖时间为由不予办理。我该怎么办?怎
要求对方出具法律或政策规定,否则可以向物价局投诉,要求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