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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08-07
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哪位知道?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哪位知道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哪位知道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哪位知道?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哪位知道?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橱柜制作与安装。2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3门窗套制作与安装。4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5花饰制作与安装。12.1.2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记录。12.1.3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12.1.4
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是什么
8.3饰面砖粘贴工程8.3.1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8.3.2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8.3.3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贴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规范是什么?
室内装修验收规定:基底工程施工前必须与已安装完工并合格的暖卫、通风、电气等工程办好验收及交接手续。基底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其品种、规格、质量、成型尺寸、构造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材料标准。基底工程的防水、防潮、防火、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基底工程用焊接件的焊缝必须符合钢结构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基底工程所用高强度螺栓,其形式、规格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按照发布等级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按照遵守严格程度可以分为: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相应的标准条文也可以分为: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2、一般标准的严格程度是:国标是最基本的,地方标准要严格一些,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标准执行的原则是谁严格执行谁。3、国家标准目前主要有(按照分部工程的划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地方标准可以见各地方建委网站,以其发布的为准,或上国家建设标准网(建设部标准司发布)。北京地区有DBJ和DB11
谁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和*。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1.0.10条   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         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五、*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O.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      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①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   第1.0.13条   装饰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期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            第二章   抹   灰   工   程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2.1.1条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2.1.2条   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屋檐、勒脚、压檐墙等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二、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      三、混凝土板和墙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四、硅*盐砌块、加气混凝土块和板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五、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的底层和中层抹灰——麻*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   第2.1.3条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第2.1.4条   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第2.1.5条   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相接处基体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金属网,      并绷紧牢固。金属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第2.1.6条   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润湿。      第2.1.7条   平整光滑的混凝土表面,如设计无要求时,可不抹灰,用刮腻子处理。      第2.1.8条   抹灰前,应先检查基体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第2.1.9条   抹灰前,应检查钢、木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加少量麻*)分层嵌塞密实。   第2.1.10条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第2.1.11条   室内抹灰工程,应待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后进行。抹灰前必须将管道穿越的墙洞和楼板洞填嵌密实。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灰,宜在散热器和管道安装前进行,抹灰面接搓应顺平。   第2.1.12条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安装好钢木门窗框、阳台栏杆和预埋铁件等,并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第2.1.13条   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见图2.1.13),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并整齐一致。      第2.1.14条   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第2.1.15条   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第2.1.16条   冬期施工,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涂抹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第2.1.17条   砂浆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气温低于5℃时,室外抹灰所用的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做涂料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含*盐的防冻剂。      第2.1.18条   冬期施工,抹灰层可采取加湿措施加速干燥。如采用热空气时,应设通风设备排除湿气。      第二节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第2.2.1条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必须用孔径不大于3X3mm的筛过滤,并贮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它杂质。      第2.2.2条   在沉淀池中的石灰膏应如以保护,防止其十燥、冻结和污染。   第2.2.3条   抹灰用的石灰膏可用磨细生石灰粉代替,其细度应通过4900孔/cm2筛。用于罩面时,熟化时间不应小于3d。      第2.2.4条   抹灰用的砂子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装饰抹灰用的骨料(石粒、砾石等),应耐光、坚硬,使用前必须冲洗干净。干粘石用的      石粒应干燥。      第2.2.5条   抹灰用的膨胀珍珠岩,宜采用中级粗细粒径混合级配,堆集密度宜为8O~150kg/m3。      第2.2.6条   抹灰用的粘土、炉渣应洁净,不得含有杂质。粘土应选用亚粘土,并加水浸透;炉渣应过筛,粒径不应大于3mm,并加水焖透。      第2.2.7条   抹灰用的纸筋应浸透、捣烂、洁净;罩面纸筋宜机碾磨细。稻草、麦秸、麻*应坚韧、干燥,不含杂质,其长度不得大于3Omm。   稻草、麦秸应经石灰浆浸泡处理。      第2.2.8条   掺入装饰砂浆的颜料,应用耐碱、耐光的颜料。                  第三节   一   般   抹   灰            第2.3.1条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膨胀珍珠岩水泥砂浆和麻*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抹灰工程的施工。      第2.3.2条   一般抹灰按质量要求分为普通、中级和高级三级,主要工序如下:   普通抹灰——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中级抹灰——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高级抹灰——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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