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及流程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1、提交相关*,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等到建设银行住房 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方式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申请人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然后携带相关*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申请即可。
可以,但是具体到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单位会有不同的结果
只能用来购房不能装修,根据最新的公积金法,只有二手房和自有的房子才可以使用。具体的公积金使用条例还是希望你咨询相关部门和企业。各地的规定都不一样,但是大的方向还是相同的。希望我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哦。
只能用来购房不能装修,根据最新的公积金法,只有二手房和自有的房子才可以使用。具体的公积金使用条例还是希望你咨询相关部门和企业。各地的规定都不一样,但是大的方向还是相同的。希望我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哦。
只有大修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要是家里只是刷刷墙,铺铺地板什么的,是不允许提取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A.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相关的购房付款证明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1)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2)购买二手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已租住公有住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全额缴款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 B.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原件(翻建还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C.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及原房屋产权证原件。 D.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时,除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有关证明外,还应提供其相互关系的证明文件。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提取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回答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不能,支取公积金只有以下方式: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非住房类: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
东莞住房公积金支取流程亲们能介绍下吗?请大家告诉我具体的办理办法啊?
1、如果你的住房公积金已经缴费满一年的情况下:2、可以由单位来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需要的材料有:3、购房合同、发票、贷款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支取表(住房管理中心领取)、银行卡号等。4、以上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材料审核好后的5个工作日就会打到个人卡上。5、自己去也可以,需要了解你们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编号和你个人的编号,填写支取表时候用到。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东莞住房公积金支取流程亲们能介绍下吗?请大家告诉我具体的办理办法啊?
1、如果你的住房公积金已经缴费满一年的情况下:2、可以由单位来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需要的材料有:3、购房合同、发票、贷款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支取表(住房管理中心领取)、银行卡号等。4、以上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材料审核好后的5个工作日就会打到个人卡上。5、自己去也可以,需要了解你们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编号和你个人的编号,填写支取表时候用到。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