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自己的简历是不需要费用的,电视台杭州的崔工业是不需要费用的。
提供免费第三方监理,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严格检查施工细节,保证工程质量。质量有问题,发起维权,监理免费调解。第三方监理,一切以业主利益为重。分四节点验收,验收满意后再付装修款。家庭装饰监理分全程监理、单项工程监理、单项项目监理和综合性全过程监理。全程监理主要包括设计、预算、材料、合同等全过程的监理;单项工程监理主要是水电、泥瓦、细木、油漆等单项工程工艺流程的监理;单项项目监理主要包括试水压、摇电表查线路、墙地顶量水平等单项项目的检测监理;综合性全过程监理则包括了上述所有的监理内容,对一个家庭全过程进行全面跟踪监理,直到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家庭装饰工程监理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标准主要是由业主与监理公司双方协商议定。全程监理收费:一般情况下,全程监理收费比例按家庭装饰工程预算总价的3%~5%收取,工程预算总造价超过10万以上按3%收取监理费。10万以下按5%收取。水电工程等单项监理,专试水压等单项项目监理的费用协商议价全程监理收费标准可参考如下:工程预算总价(万元)3~4、4~5、5~6、6~7、7~8、8~9、9~10、10以上;全程监理费用270028503000起。
具体如下: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1、隐蔽工程验收;2、泥木工程验收;3、油漆工程验收;4、安装及竣工验收。 公寓:200元/套 复式及别墅:300-500元/套 全过程监理:1、 进度及工期控制;2、 材料验收;3、 施工阶段验收15元/平米 协助签订装潢合同、协助委托者前往装潢公司谈判、签订装潢合同150元/份 决算审核:按地方有关标准及现场工程量测算,对装潢决算进行审核 审核费500-800元/份 竣工验收:1、房屋装修竣工后整体施工质量验收;2、新购全装修房进户前施工质量验收,依据房型150元/套起。
具体如下: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1、隐蔽工程验收;2、泥木工程验收;3、油漆工程验收;4、安装及竣工验收。公寓:200元/套复式及别墅:300-500元/套全过程监理:1、进度及工期控制;2、材料验收;3、施工阶段验收15元/平米协助签订装潢合同、协助委托者前往装潢公司谈判、签订装潢合同150元/份决算审核:按地方有关标准及现场工程量测算,对装潢决算进行审核审核费500-800元/
家装装修监理本身就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别墅装潢设计、预算、水电、瓦工、木工、油漆等多个领域,需要由具备监理资质的技术人员到场监理;通常房子装潢时间跨度往往长达二-三个月,其间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需要监理人员到场,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都是要带专业仪器测量的――所有这些都是“家装监理”收费的依据。收费标准是按工程监理范围内的造价(含施工费和材料费)乘以相应费率形成,以“全程监理”为例,分别按家装工程造价的3-4%收取。装修监理收费标准:家庭装修工程一、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住宅平层及复式结构住宅:收费3000元/月。二、建筑面积在150-250平方米平层及复式结构住宅结构住宅:收费5000元/月。三、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以上平层及复式结构住宅:收费8000元/月。四、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别墅住宅装修工程:收费8000元/月。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别墅住宅装修工程:收费10000元/月。六、装修监理奖励费用按装修报价省出费用的20%进行收费。选取装修监理的关注要点:装修监理与业主的关系是受权和授权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合同关系,与装修公司的关系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也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要想选取最佳的监理,应该关注以下几点:1.好的监理都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很强的工作原则。2.好的监理都了解和掌握正确的施工程序。3.好的监理都能准确而全面地掌握实际项目的设计施工图纸以及业主与装潢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量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依照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应该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依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依照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依照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直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第十一条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三条本规定及所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生效之现在已签订服务合同及在建项目的相关收费不再调整。原国家物价局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同时废止。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编辑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第三条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第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第七条 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第八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第九条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直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第十条 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第十一条 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三条 本规定及所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生效之目前已签订服务合同及在建项目的相关收费不再调整。原国家物价局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同时废止。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家庭装饰工程监理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标准主要是由业主与监理公司双方协商议定。全程监理收费:一般情况下,全程监理收费比例按家庭装饰工程预算总价的3%~5%收取,工程预算总造价超过10万以上按3%收取监理费。10万以下按5%收取。水电工程等单项监理,专试水压等单项项目监理的费用协商议价全程监理收费标准可参考如下:工程预算总价(万元)3~4、4~5、5~6、6~7、7~8、8~9、9~10、10以上;全程监理费用(元)2000225024002450250027002850300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