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原则:第一:地形设计。这里牵涉一个概念,大景观的概念。从苏州园林到法国园林,景观设计师在很长时间里都是在围墙里面造院子。而现在我们是连围墙和园子的照明设计一块造。第二:步道宜窄,线形宛转曲胜直。虽然不是所有的园林景观设计里面一定要用到曲线,但作为休闲的园林景观设计这一点就很重要,步道一定要用到曲线,一定要窄。现在,在各地都可以看见修得很宏伟的大道,这些大道都非常宽阔、非常壮观、视觉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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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补老年人设施和停车场(库)的内容;对分级控制规模、指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调整完善住宅日照间距的有关规定;与相关规范或标准协调,加强了措辞的严谨性。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
居住区绿化设计说明。一、设计理念 人的生活离不开建筑,建筑组成居住小区,居住小区构成了我们的环境,环境是构成自然的主体,然 而人又是自然的产物。因此,在本规划设计中主要考虑“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设计中以生态环境优先为原则,充分体现对人的关 怀,坚持以人为本,大处着眼,整体设计。在规划的同时,辅以景观设计,最大限度的体现居住区本身的底蕴,设计中尽量保留居住区原有的积极元素,加上合谐亲 切的人工造景,使居民乐居其中。 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建筑规划理念,并却尽可能的解决和完善了人们观赏、*、休闲、集会、居住、健康、工作、交流等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这一永恒的主题。 居住环境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生存空间。居住与人类之间的密切关系世人皆知。在本规划设计中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在内部环境中强调生活、文化、景观间的连接,以达到美化环境、方便生活之目的。因此,处理好“自然—住宅—人”的关系,就是小区规划着重需要解决的问题。二、设计构想 构想一:以“人”为本,为“人”服务为轴线。⒈总平面布局: 在本规划设计中采用的是周边式布局方式,住宅共有五个组团构成主要围绕着中心广场区和中心水景区四周布置,以及南向沿街布置对外商业组团。小区四周分散设 置了四个出入口,其中,主入口在西南角面向南朗河,有最佳的朝向和风景,然后,北向、南向、东北向各有一个次入口。小区内组团之间由循环双车道相贯通,组 团内侧有单车道和尽端道路相连。小区主景观为中心的水景区和广场区,优越的位置构成了小区内的主体环境,依山就水达到了良好的景观效果。2功能、结构形式: 结构分析 一轴两中心——以东南向城市干道为轴;以城市发展方向为重心以服务规划区为中心。将住宅区与城市中心有机的结合体现了发展服务共存的原则。 一带一片——西向为南朗河沿河绿化带;东向为规划绿地片区。做为两个生态区域,它丰富了规划区范围内的自然环境,是不可缺少的生态*,在本规划设计中得以的充分利用,更体现了当今“人与自然“和谐的主题。两 界——以纵向两条道路为界。规划区南侧为公共设施用地,则在南侧考虑了对外商业价值,将住宅与商业相结合,充分利用了该地段的商业价值,也体现了服务小区的规划设计的宗旨。3.交通组织: 规划区内道路分为五类: 主入口道路红线宽度15m; 次入口道路红线宽度14m; 小区内道路(双车道)红线宽度12m; 小区内道路(单车道)红线宽度8m; 小区内道路(宅前道)红线宽度5m. 道路系统犹如人们的血液循环系统,可以将相关的*、组织有机的联系起来,然而,道路系统也可以将各个功能、性质和用途不同的用地联系起来。 小区内部以双车道为主,并形成回路,是连接各个组团的主要交通;单车道是连接区内各栋的直接交通;宅前道路是进入各单元的交通。 区内设置两条相对*的机动车道,中间设特殊通道相连,以保证南北片区的机动车交通相对*,互不干扰。机动车道和各地块之间均有方便的联系,各地块设有*的机动车出入口。4.绿化景观规划: 在空间上以\“点、线、面\“的设计手法,并与水景、水系相结合“点”状绿化——院落绿化、节点绿化,分散布置。是接近人性,提供人们休闲、*空间。“线”状绿化——道路行道树绿化,以及道路沿线灌木绿化所行成的带状绿化,将点状绿化串连,形成绿化网络,起了划分空间的作用,延续空间的作用。“面”状绿化——广场景观绿化、院落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化带所形成的片状绿化,将景观分成块状,并形成联系三大绿化空间的纽带,是整个绿化形成系统,中心水景区更丰富景观系统,达到了多样化的绿化效果。绿地系统由中心绿地、绿化走廊、组团绿地和住宅院落绿地组成。
设计依据 规划区域为杨陵区一小区设计依据有 杨陵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出的设计邀标文件。 杨陵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蟠桃居住区地形图”及居住区相关* *有关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法规、标准、规范等。 二设计理念 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处于天地之间社会之中对于自然具有依赖性和亲和力随着人们对自然的渴望都希望营造一个幽美典雅的环境。因此设计中以生态环境优先为原则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坚持以人为本大处着眼整体设计。在规划的同时辅以景观设计最大限度的体现居住区本身的底蕴 设计中尽量保留居住区原有的积极元素 加上合谐亲切的人工造景使居民乐居其中。 三总体规划 1.总平面布局 小区内部由小区路网分隔为五个组团 形成居住区--居住组团的结构 各组团空间的开敞性和通透性方面体现着传统韵味 最大限度与自然亲和。 组团间通过步行景观通道串联各个内庭形成景观轴线和广场空间。组团封闭式管理大区开放。 2.功能、结构形式 居住区西侧为商业金融用地东侧为防护绿地而南北侧均为居住用地。为了合理布置居住区且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要小区西侧沿城市道路布置商业而将学校、老年人活动中心、*院等公建布置于沿绿地的西侧力图形成良好的视觉景观。中间设有大面积中心绿地五个居住组团环绕绿地布置设我简单的金融服务部门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3.交通组织 规划地块北侧西侧为为市支路西侧南侧为城市次干道。区内道道路系统分为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三小区路红线宽 14 米组团路宽 8 米宅间小路宽 3 米。为了减少*对区内居民的影响停车场主要设为地下有指示性标志组团路为通过式与尽端式相结合。小区路设为经典的“问号”型为避免过分单一相应的组团路与宅间小路设计为多种样式或与小区路相呼应或与之形成对比尽可能地形成韵率感增加节奏感。 4.住宅布局 小区内住宅建筑以小区路为分界分为若干个组团 为分满足其日照间距 通风需要并根据地形和总体构图的需要 住宅多为近南北向布置 且采用了北高南低的方式充分节约土地及空间提高居住区的整体环境和经济效益。建筑布置虽以平行为主但也结合了多种组合与围合方式 避免住区内空间形式过分单调 形成空间上的整体感并力图营造良好舒适的视觉空间。 5.公建布局 小区的构成形式是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居住组团成为其构成的基本元素。 照常理应是每个组团都应有比较完整的公建来配套 但这样存在两个矛盾 一是一些居住区级的公建如果单放在一个组团里其它组团的居民使用起来势必不太方便 但每个组团都配置齐全了又不可避免的造成浪费。二是若把公建都均匀地布置在各个组团里整体布局又显得太散居住区里没了聚的力量。 因此设计中每个组团在配置了满足其必需的公建前提下 小区级的公建集中布置。这样既可让各个组团的居民方便快捷的使用又可在居住区中形成一种聚心力。公建层数主要为两到三层局部高出中央公建以商业和*服务为主风格统一采用较稳重的暖色调以简洁、热情的方式为居民营造出一个安全、轻松、方便的休闲场所。 6.绿化景观规划 本设计在绿化设计中力图通过绿化带的形式营造出不论身在何处都有绿色相伴的氛围。 能绿化的地方尽量设置绿化 位于小区中心的主绿地为各组团的居民提供了休闲、 聚会的好地点。力求使每个组团居民在拥有一处相对封闭的绿地基础上还可以享受大面积的完全开放的共享空间。 总的来说小区内在宏观上注意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在具体设计上追求个性化和多样性。设计在结合地形及围边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对原有特色的尊重力图实现健康、愉悦、时尚的主题构建成为一个现代开放、成熟的人文生态区成为一个散发着朴实气息的、使人们乐居其中的田园*。 四附录 1.规划用地平衡表 2.经济技术指标表 3.建筑物边界退让控制参考 1.用地平衡表 项目 用地面积公顷 人均用地面积 平方米/人 14.82 5.39 3.50 3.23 占地比例% 居住建筑用地 公共建筑用地 道 路 用 地 公 共 绿 地 6.60 2.40 1.56 1.44 55 20 13 12 2.经济技术指标 3建筑物边界退让控制 第 1 条 沿建筑基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 2 条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最小后退距离按下表控制。 总 计 12.00 26.95 100 项 目 居 住 户 数 居 住 人 口 总 建 筑 面 积 住 宅 建 筑 面 积 公 建 面 积 住 宅 平 均 层 数 人 口 毛 密 度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容 积 率 停 车 率 总 建 筑 密 度 绿 地 率 计 量 单 位 户 人 万 m2 万 m2 万 m2 层 人/hm2 万 m2/hm2 万 m2/hm2 万 m2/hm2 % % % 数 值 1272 4552 14.50 12.20 2.30 11.6 369.0 1.01 1.85 1.21 40 24 30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道路宽度 建筑高度 24-50 米 10 8 6 5 小于 24 米 5 4 3 0 大于 50 米 15 15 15 15 40 米以上 30 米以上--40 米 20 米以上--30 米 20 米及以下 注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 第 3 条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会展场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公共设施及包括住宅在内的高层建筑 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并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的场地。 第 4 条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5 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 10 米(均自道路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的连接点算起)。 第 5 条 地块与地块之间考虑开设消防通道的可能 两侧需各退后用地边界 3 米。 第 6 条 地块靠近绿地及广场一侧在解决市政、交通、消防等问题的前提下可不退让绿化控制线。 第 7 条 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雨棚、阳台、招牌、灯饰等可在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内外挑但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 3 米。 第 8 条 具体建筑工程的退让距离除以本规划为基本原则外需同时满足消防及日照间距等相关规范要求。
如果建筑物临街,还要保证建筑物的踏步下面的水通过人行道板可以自流到道路上,也就是说踏步下面的地面到道路牙石要保证一定的坡度。竖向设计图纸,除了给于设计标高外,还要画出建筑物与周边环境,包括道路关系的截面图。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居住区绿地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3.2 开放式绿地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3.4 居住区公园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3.5 小区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3.6 组团绿地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3.7 宅间绿地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3.8 建筑基础绿地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3.9 居住区道路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电力电缆 1.50 3.50 0.50通讯电缆 1.50 3.50 0.50给 水 管 1.50 2.00 --排 水 管 1.50 3.00 --排水盲沟 1.00 3.00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热力管 2.00 5.00 2.00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地 上 杆 柱 2.00 2.0 --挡 土 墙 1.00 3.00 0.50楼 房 5.0 5.00 1.50平 房 2.00 5.00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排水明沟 1.00 1.00 0.50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6 开放式绿地设计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健身设施等。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7 封闭式绿地设计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