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其他股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这不用开临时股东会决定。即使开了,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有效的。
房屋装修如果是在婚前,涉及到一方出资问题,可以请求法院对房屋装修进行鉴定。但如果是在婚后装修,则无论由谁出资,都将被视为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似无必要。
你好如果你买房是在婚后的话,那这套房就算是你的名字,那也是共同财产,更名也非常简单的,本来就是每人50%的,只不过换一个表示方式罢了。如果你买房是在婚前,但结婚在新婚姻法颁前已超过旧法规定的转化为公共财产的年限了的,如上。是在婚前买的房,又没达到旧法规定的年限的。才需要咨询。按我的理解,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夫妻之间的财产转名,费用都会是比较低的。
设计456装修堂当中有一篇,学装修--收房小知识--房产证加名字流程及费用 里有详细说明,你可以在那里找一下,介绍的很详细。供参考。
第一,如果房子加上你的名字,无论你们领证与否,若你们没有特别约定,房子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假设你们没有领证,你们就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日后你们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任何人同意;而涉及的房子分割问题有纠纷,就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如果你们领证,而日后需要离婚,那么需要到公权力机关(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去处理,同时,房子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第二,如果房子只写对方的名字
首先要把贷款还清,还清后争取对方父母同意,去做财产共有,加名字,然后再去公证就可以,先后顺序不能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