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和过户详细流程。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前提基础。2,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最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3,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到产权登记中心那里,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4,中介公司的人带着买卖双方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5,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进行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6,满20个工作日后(每个地区时间可能不太一样),有专门的人会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这个时候,银行那边也会下达通知,买方准备开始供房了。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贷款申请:借款人持规定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2、贷款受理: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并与申请人实行面谈,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3、签订合同:借款人及配偶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担保合同。4、贷款发放:借款合同生效后受托银行将贷款金额转入售房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期房)或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二手房、现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2、借款人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3、借款人、房屋产权共有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借款人、房屋产权共有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未再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借款人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4、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收入证明一式两份。5、2002年1月之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或曾在丽水市各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出具的《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跨县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二份。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贷款买房详细流程:1、先与开发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2、根据开发商要求提供的资料: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复印件,由自己所在单位开具盖有公司鲜章的收明(开发商所签银行的收入证明格式)交由开发商办理;3、经过银行审批后通知和银行签定,就完成了。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情况一:外地户籍离开上海如何领取公积金离开上海的话,可以支取,请单位开具离职证明,然后拿着住房公积金单去建行支取,建议你最好看一下你的住房公积金单子后面的电话,打建设银行电话问一下,这些都是建行管的。上海住房公积金领取流程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在沪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1)在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注:购买使用权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2)户口迁出当地或者出境定居时;(3)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4)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公积金提取需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购买自住住房时(适用于房产所在地为上海和外省市)1、《购房合同》2、《房地产权证》3、购房发票4、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人员需提供)、外省市户口本(外省市户口人员需提供)(二)户口迁出当地出境定居时(适用于上海市户口的员工)1、户口本(户口注销的原因应该时户口迁出当地或出境定居)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的员工,离职并离开上海时1、外地户口本2、身份证3、上海市退工单4、外省市单位的录用合同----------------------------------------------
1、凡需支取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支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及配偶,在办理支取手续时,各领取支取记录单一张,并按自愿原则,根据房价款分别确定各自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一方支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等于房价款减去另一方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
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如果公积金缴存地与户口所在地不相同,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对方出具公积金提取证明,就可以提取了。如果是当地户口,必须封存满两年办理提取。
辞职取住房公积金流程:(一)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二)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三)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一)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二)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盖章确认;(三)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五)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
1、外地户籍的职工,可以在辞职时凭离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即时办理提取业务;2、本地户籍的职工,需要在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重新就业,才能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1、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3、职工持《厦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2017年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提取人为购买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可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但须向公积金窗口提供购房合同编号。若需提取至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职工还需提供购房发票。2、购买本市二手交易住房,或购买本市非二手交易住房但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职工可不需要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但须向公积金窗口提供所购住房的土地房屋权证号。3、购买本市非新建商品住房且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4、本市或本市外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5、购买本市外自住住房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6、购买本市外自住住房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若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上无法体现购房金额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7、在本市外贷款购房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8、在本省外购房的,还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户籍证明;②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③社保缴交证明;④工资薪酬税单。二、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材料(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出境定居证明(如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已注销的,由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户籍或身份证注销证明)。三、离退休公积金贷款材料(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离(退)休证或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贷款材料(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提取人为大修人的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房屋所有权证;2、房屋安全鉴定证明;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工程预(决)算书;5、属于零星危房大修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区民政部门为大修人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②提取人与大修人是父母或子女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在本省外大修住房的,还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所修房屋所在地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户籍证明;②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③社保缴交证明;④工资薪酬税单。五、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材料(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提取人为建造、翻建人的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2、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3、属于零星危房翻建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房屋安全鉴定证明;②区民政部门为翻建人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③提取人与翻建人是父母或子女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在本省外建造、翻建住房的,还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所建房屋所在地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户籍证明;②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③社保缴交证明;④工资薪酬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