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本市城镇户口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4.单身申请西安经济适用房条件人年龄超过30周岁。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即满足2020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资格申请西安经济适用房。
2014年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对单身人士来说,年龄在25-70周岁的有资格申
申请购买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本市城镇户口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4.单身申请西安经济适用房条件人年龄超过30周岁。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即满足2020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资格申请西安经济适用房。
申请购买西安市长安区经济适用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本市城镇户口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4.单身申请西安经济适用房条件人年龄超过30周岁。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即满足2020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资格申请西安经济适用房。
据我所知的申请表是这样的:西安市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具有西安市城镇户口的居民;第二,无房或者住房困难的家庭;第三,年均收入低于目前中低收入标准--29800元/年的家庭;第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只要您爱人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申请。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暂无网络下载方式)
您好,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积60%的家庭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公示期10天。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首先你要满足购买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队人员);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积60%的家庭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符合市*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中低收入线标准由市*每年公布,2010年中低收入线为家庭人年均收入不高于15000元): 1人15000元;2人30000元;3人45000元; 4人60000元;5人75000元;6人90000元; 4.申请人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以及转让行为的 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为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可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西大街234号)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初审核手续。 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http://www.fang99.com)向社会公示,一个月后资格初审合格后于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您好,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积60%的家庭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