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违法了!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批准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此,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可以拒交。
开发商预收一年物业管理费的行为是违法的,1、收费主体违法,应当是物业服务企业收取,2、收费违法: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每次最多只可以预收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一般会予以查处,在现实中交房时好多物业服务公司一次性收取业主一年物业管理费,业主可以不予缴纳,只能是自愿。
交房后就应该较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包括电梯费等),没装修入住的应该打点折少交点,但是要求交3百元电梯包装费就不应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