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 第四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进行复审。 第五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 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你好,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主要有: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好!希望能帮到你。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1、《房屋所有权证》;2、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2、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⑴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⑵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⑶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①《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在偿还贷款期限内按月正常还款;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借款合同》;2、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需提供:《核定贷款通知书》;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或其它银行),需提供:《借款借据》;3、最近一月的还款凭证或已还款存折;4、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5、提取人身份证;6、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所购房交易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②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2、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经房地局备案,盖“太原市房地局交易所合同备案专用章”)②首期付款收据或不动产税务发票;③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④提取人身份证;⑤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出境定居、调离本市、外地上学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户口迁出本市距提取之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二)资料:1、出境定居,需提供:①户口迁出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③提取人身份证;④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2、调离本市,需提供:①调入单位出具的商调函;②调出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③提取人身份证;④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3、外地上学(考取研究生等),需提供:①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②所在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③提取人身份证;④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注:1、出国定居超过12个月的,出具代办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国内调动超过12个月的,通过银行办理汇票;去外地上学超过12个月的,本人办理;或出具代办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2、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二)资料:1、《公证书》;(按照《继承法》关于继承的有关规定,到公证处公证后,领取《公证书》。)2、两千五百元以下(含两千五百元)不需要进行公证,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提供继承证明原件。4、继承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公证书》需提供原件。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建自住住房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村委会证明(证明上加盖所在地房地产机关或土地管理机关(乡镇级)公章);2、提取人配偶户籍证明;3、提取人自住住房的房屋产权相关证明;4、《结婚证》;5、提取人身份证;6、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大修自住住房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提取人大修住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城市建设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2、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二)资料:1、能够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医院或劳动部门的证明;2、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人事部门的文件;注:1、以上行为的发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提取人身份证;3、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房租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达到本市房地部门规定的比例以上,超出规定比例以上的部分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3、提取人为房屋租赁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家庭工资收入证明;2、已经公证处公证的租赁合同;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二)资料:1、原籍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3、提取人身份证;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拆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回迁通知书》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拆迁协议》;2、《拆迁证》;3、《回迁通知书》;4、交费收据;5、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6、提取人身份证;7、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离休、退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已到法定离休、退休年龄。(二)资料:1、《离休证》、《退休证》或市(县)以上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2、提取人身份证。3、单位出具提取证明;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工作流程:持以上资料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太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太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花名表》,职工所在单位盖章后,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流程图:收件→初审→中心复审批准→开户银行以上所有提取公积金的事项,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三天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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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年利率为: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4.0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0%。
1、首先需要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号,这个可以在公司人力资源处查询到。 2、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号之后可以登录当地公积金网站,在会员登录栏下点击注册,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级公积金账号之后就可以查询到住房公积金缴纳了多少了。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房子装修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不能提取公积金;可以换个理由、以大修房屋或租房的理由申请提取公积金,如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