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1.填写提取申请书;2.由用人单位核实,加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3.准备好提取依据的材料(如退休手续、房贷还款明细等);4、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5.等待审批、款项到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财务章、职工工资表;3、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章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5
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流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的*原件+复印件。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6、公章。 持上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企业公积金账户查询流程:1.带上*到银行大厅;2.说明要办理公积金联名卡;3.填写一个公积金联名卡单子;
北京公积金开户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向单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供开户申请; 2、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管理部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录入归集系统。 4、*作完成后,系统自动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登记表》。
企业公积金办理流程如下: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副本及复印件。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复印件。 二、转移程序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变更程序更正个人*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 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 (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
首先需要准备的材料: (1) 单位登记表A4版 (2) 开户申请表A4版 (3) 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A4版 (4) 单位经办人*复印件 (5) 法人*副本及复印件 (6)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7)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复印件 1. 带“公章”、第一个月需要缴纳的费用(必须支票),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注意:如果你们公司属于私营企业,那只能去市属公积金管理中心) 2. 到公积金中心,去咨询台领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印鉴卡”, 公章留底用的。 3. 如果你们公司首次上公积金的人比较少,那领一个----------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把需要上公积金的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类型、*号码、个人月缴存额、公司月缴存额”填上,一式两份,盖上公章。(这个表很大,也可以做成*版打印,在*包里有,也可以在社保那领表以后缩印) 4. 去柜台办理开户。 由于不同城市的公积金政策不一样,这只是个建,最好是去你们当地的。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下那里的工作人员,他们是最专业也是最权威的。
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流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6、公章。??持上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1.填写提取申请书;2.由用人单位核实,加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3.准备好提取依据的材料(如退休手续、房贷还款明细等);4、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5.等待审批、款项到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你好,分别有以下的步骤(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规定: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进行合并;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并定期与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对账。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账户设立、账户转移及缴存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