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前一定要验房,要检查房屋各项工程的质量,评估房屋当前的状态,要让自己对所购房产的状况有一个全面、客观、准确的了解和认定。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规定业主在收房前,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要求及时整改;而一旦收房就代表业主认可房屋质量,之后发现的问题只能由业主自己承担。
新房灯具如何选择好看又实用?一定要看以下这几点:
1、看外观:复杂的灯就不要买,不好打理容易过时,价格还贵。选择适合你家风格的,造型最简单的,越简单的东西越耐看。
2、看亮度:家里最适合的照明是每平方3-5瓦,根据你家每个空间的面积,直接问灯的瓦数就行。像15平方米的卧室,50瓦左右就可以了。
3、看色温:色温是很关键的,每个空间都有适合的色温,客厅选4000-5000k。整个空间清晰明亮,餐厅宽3000-3500k,让你增加食欲。卧室宽2700-3000k,光线柔和,让你回到卧室就会有睡觉的氛围感。厨房选5000-6000k能让你洗菜做饭看得更清楚。
4、显色性:显色性越高的灯,照射出来的物体越真实。一定要选RA大于90的,另外两个数值也很重要,R9大于50,R15大于90最好。
5、看频闪:有频闪的灯,一定不要买,很伤眼孩子的,近视不只是因为看手机看电视。灯光也是共犯,一定要问清楚商家防不防频闪。
6、看材质:要选择铝材的,铁艺的后期容易生锈,影响美观。预算高的可以选铜质款。
7、看产地:市面上同款的灯具,价格相差很大,主要因为做工,材质,产地,广东中山是灯具之都。价格便宜,质量好。
交房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面积:全面进行户内面积计算和公摊面积计算。避免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钻空子。售房合同如与实际测量面积误差在3%之内,可以不予考虑,如果误差超过3%的,以双方签订合同的赔偿约定为准。建议约定房屋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误差为2%。
2、房屋层高:房屋的层高可自备卷尺测量,测量房屋实际高度是否与合同上的一致。取4-5个点进行测量,若数值误差不大,说明房顶或地面没有倾斜。
重点关注:
如果开发商在验房前要求交费或签署文件,业主必须拒绝,否则在验房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掏腰包解决了。
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有权拒绝,产权证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还需支付代办费。
验房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避免开发商无限期拖延。
我们在装修的时候首先要在小区物业出具的装修协议上签字,然后要提供自家装修的图纸,主要是水电路改造和拆改的非承重墙体项目,办理“开工证”,施工时用来贴在自家门上,便于物业检查的工期证明,当然了也要准备好相应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在房屋装修开工前准备这些是远远不够的,你得在装修前一定要安排好工期。比如本月中哪天会完成水电路的改造,木器的封口,瓷砖的粘贴,吊顶
装修开工前,您得先去物业把手装修手续办一下,还有什么出入证之类等等,你去了他们会告诉你的.
我们在装修的时候首先要在小区物业出具的装修协议上签字,然后要提供自家装修的图纸,主要是水电路改造和拆改的非承重墙体项目,办理“开工证”,施工时用来贴在自家门上,便于物业检查的工期证明,当然了也要准备好相应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在房屋装修开工前准备这些是远远不够的,你得在装修前一定要安排好工期。比如本月中哪天会完成水电路的改造,木器的封口,瓷砖的粘贴,吊顶
家庭装修流程十八步骤:1、前期设计;2、主体拆改;3、水电改造;4、木工;5、贴砖;6、刷墙面漆;7、厨卫吊顶;8、橱柜安装;9、木门安装;10、地板安装;11、铺贴壁纸;12、开关插座、灯具安装;13、五金安装;14、开荒保洁;15、窗帘杆安装;16、家具、家电进场;17、家居软装装饰&开窗通风;18、2-3个月之后,就可以拎包入住了。
墙面刷漆后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油漆味,并长时间残留在室内,会使人头昏脑胀,很不舒服。想要去除也很简单,可以在室内放两盆盐水,油漆味会很快消除。如果是木器家具散发出的油漆味,可以用茶水擦洗几遍,油漆味也会消除的快一些。
我们在选择地板前,一定要提前了解房屋的朝向和面积,做好整体的规划后再买。现在装修市场上比较常用的木地板有很多种,其中一种是实木地板,它是采用优质材料制成,质地美观。一般适合卧室和书房等地方。还有一种实木复合地板,复合地板主要分为多层和三层拼花。这种地板比实木的略便宜,业主的购买压力不大。最好一种是强化木地板。强化木地板也是三层结构,由树脂胶热压而成。优点是耐磨,一般适用于客厅,价格相对实惠,在木地板中,价格是消费者可以接受的。
企业开办期的时间范围对开办期的起止时间目前存在不少误解,最常见的就是认为“开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业之日,即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止。”其主要依据是《*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税务总局97年颁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有多种提法,为便于各地具体执行和掌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生产经营之日,是指从纳税人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的当天算起,包括试营业。”很明显03年的文件和97年的文件差异很大,97年规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开办期,03年改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经济情况差异很大,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判断那天才是“生产经营之日”,为了防止企业骗取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不得不采取使用营业执照这个易于掌握的标准,而且由于这些优惠政策是针对第三产业的企业,相对于工业企业来说,这些第三产业的企业开办期较短,这样规定对其影响基本不大。但是如果是工艺复杂的工业企业或者大型商业企业,以营业执照为标准就不合适了。即使一般的工业企业,盖造厂房也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何况还要安装设备等其他的准备时间,所以以营业执照作为开办期的截止日期是不妥的。同时税务总局的上述文件只是对一个优惠政策的界定,不能随意扩大到开办费的计算上来。因此,05年8月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对《*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修证,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外资企业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为筹建期。”这个规定基本与05年税务总局的规定是一致的,但是不同企业需要进行具体的职业判断。例如一般的商贸企业和服务性行业可以正式开业纳客的当天作为开办期结束,工业企业可以第一次投料试生产作为开办期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