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据我所知,遵义公积金查询网上流程是: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希望帮助到你。
*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网上查询1、登陆黑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住房公积金“查询,2、进入系统登陆界面,输入身份证,相关密码,即可进入查询,二、电话查询三、到单位指定的相关社会保障营业厅去查询(拿二代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黑龙江省公积金贷款的流程:首先是到您交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向贷款经办人员如实介绍您所购房屋情况,本人及配偶的工作和收入情况,希望申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担保。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和“收入证明”。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有共同申请人的,要求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填写好的借款申请表;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有共同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单位也须出具收入证明并盖章确认;购房合同或意向书、认购书;采用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须提供担保单位的担保函或担保意向书;采用质押担保的,须附用于质押的存单或债券。根据以上文字材料,管理中心进行初审,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初审完毕,由管理中心签发《调查通知单》,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贷款担保方式。拿到《调查通知单》后,贷款人要到《调查通知单》上注明的银行经办机构,由银行经办机构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指导填写有关的贷款合同。银行对贷款调查完毕后将有关材料送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根据银行经办机构提出的调查意见,对所有贷款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银行将通知您到银行办理放贷手续。银行按借款合同将贷款直接拨付至售房单位账户。办理组合贷款的,银行贷款部分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一同拨付。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四)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
申请公积金购房条件个人要件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婚姻证明;3、未婚或无配偶的提供未婚或无配偶证明;4、有其他共同还款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收入证明;5、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6、申请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7、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凭申请单到银行办理)。购房要件1、购买新增住房的,需提供:(1)开发商与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或开发商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协议。(2)开发商提供五证。若开发商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只需提供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复印开件,不需另提供五证等资料。(3)商品房买卖合同。(4)不少于购房总价20%(或30%)的首付款票据。2、购买产权转让住房的,需提供:(1)房地产转让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3)契税完税发票。(4)由管理中心指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夫妻间住房产权转让的,不得申请贷款(夫妻离异、丧偶等需要转让的除外)。3、自建住房的,需提供:(1)建房用地批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工程预算。最后需要提交资料前往银行进行办理。
申请公积金购房条件个人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婚姻证明; 3、未婚或无配偶的提供未婚或无配偶证明; 4、有其他共同还款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收入证明; 5、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6、申请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凭申请单到银行办理)。购房要件 1、购买新增住房的,需提供: (1)开发商与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或开发商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协议。 (2)开发商提供五证。若开发商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只需提供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复印开件,不需另提供五证等资料。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不少于购房总价20%(或30%)的首付款票据。 2、购买产权转让住房的,需提供: (1)房地产转让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税完税发票。 (4)由管理中心指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夫妻间住房产权转让的,不得申请贷款(夫妻离异、丧偶等需要转让的除外)。 3、自建住房的,需提供: (1)建房用地批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工程预算。最后需要提交资料前往银行进行办理。
*江省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