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有:1、省直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征信报告。有公积金一方的提供缴存证明、公积金帐号,无公积金的一方,提供收入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2、市直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公积金申请表。有公积金的一方提供缴存证明、帐号。
河北省直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有:1、省直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征信报告。有公积金一方的提供缴存证明、公积金帐号,无公积金的一方,提供收入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2、市直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公积金申请表。有公积金的一方提供缴存证明、帐号。
我是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商贷,想转成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请问需要什么材料,流程和费用情况
15930423990。电话吧。
内丘、邢台、临城 基本上每个市都有自己的石材厂,好像这些比较多一些
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买房,从2023年7月开始缴纳,每个月单位加个人共398元,问能贷款多少钱
你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多少,用缴存基数和你想贷多少年能计算出来你贷多少钱。
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然后就是银行卡。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银行卡。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长沙的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资料。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资料给银行,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一)资金冻结房屋产权过户前,买卖双方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省直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目前为农业银行金城支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庐阳支行、建设银行钟楼支行、徽商银行芜湖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借款人将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首付款存入卖方在该行开户的存折冻结。(二)买卖双方去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三)个人申请借款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填写《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交省直分中心审核。(四)省直分中心审核(五)受委托银行调查受委托银行对个人申贷资料进行调查,提出调查意见,并与符合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六)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根据受托银行调查意见结合个人信用情况确定是否提供担保。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会同买方(含配偶)到房地产权管部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发放贷款。(七)省直分中心放款(八)受托银行划拨贷款
你好!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你好!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