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
深圳可以,深圳未实行公积金贷款,网上预约就可以了,别的城市因地而异的
好像代取比自己去取还要麻烦,你直接让公司给你开设公积金提取证明并办理提取,然后去你们公司可提取公积金的建设银行办理手续就好,一般到银行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会拿到钱,当然根据银行柜台给你说的日期为准!
回答:1:公积金下午2点上班。2:公积提取的金额不是按照是否首套房来决定的,而是根据你贷款额决定的,提取的额度不超过你贷款(贷款后第一次提取)或还款的额度(以后每次提取)3:单位公积金交存在哪个行就在哪个行提取,提取银行开具定活两便存单,不需开具银行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对象: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职工; 2、职工在职期间*亡的的职工; 3、经有关部门批准离休、退休的职工; 4、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国定居的、考取*统招研究生的职工;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6、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职工; 7、户籍在阜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9、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10、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