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你好哦。个人公积金办理流程: 向公司申请办理公积金卡,由公司代办申领公积金卡事宜。公司代办人需要携带公司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个人信息核对(变更)表到银行公积金柜台进行办理,卡片制作好之后公积金管理处会发短信提醒单位领取公积金卡,时间大概在2-3个月。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
你好哦。个人公积金办理流程:向公司申请办理公积金卡,由公司代办申领公积金卡事宜。公司代办人需要携带公司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个人信息核对(变更)表到银行公积金柜台进行办理,卡片制作好之后公积金管理处会发短信提醒单位领取公积金卡,时间大概在2-3个月。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
个人公积金卡办理流程首次办理: 1、缴存单位携带公章、法人印鉴章到办卡银行网点签订《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三份;只能携带公章的缴存单位,须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面*批量办理联名卡业务委托书,被授权人可以在协议上面签字确认;对于不能携带公章及法人章的缴存单位,可在相对应的办卡银行网点领取《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 2、《发卡单位职工缴存*修改确认书》一份,加盖公章; 3、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收集符合发卡条件的员工的*复印件,每人一份,如为新一代*请务必在一页纸上复印身份*正面和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发卡条件的职工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且只有一个账户,缴存状态为正常的职工。(麻烦请将*按《职工住房公积金*核对表》的顺序排列,谢谢!) 5、向发卡银行提供修改完毕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核对表》*文档一份、纸质文档两份(请在每页纸质文档上加盖单位公章)。 再次办理: 1、需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核对表》*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二份。(请在每页纸质文档上加盖单位公章)。 2、员工*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再次复印无效章。(麻烦请将*按《职工住房公积金*核对表》的顺序排列,谢谢!)。 3、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发卡单位职工缴存*修改确认书》一份; 因单位统一办理开卡*较多,一般单位统一办理开卡不能当天拿到联名 卡,请多谅解。 二、员工个人到银行开卡 1、缴存职工到中心网站、中心柜台、所在单位*或领取一份《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新增/变更)签约关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缴存职工本人带上*原件、复件一份及《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新增/变更)签约关系申请书》到银行柜员办理开卡业务,当场发卡。
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45岁(含45岁)、*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亡或被宣告*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有以下几步: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个人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个人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北京个人办理公积金卡: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有合作的银行柜台直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目前支持办理联名卡的银行一共为八家: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
①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的代办银行领取《银川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银川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以下简称《清册》、《清册汇总表》。②单位先确定交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交存额,再一式三份填制《清册》、《清册汇总表》,字迹要清晰,数字要准确。③单位在代办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留财务印鉴,代办银行在“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系统”中为单位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单位在该行购取有关空白汇交凭证。注:“代办银行”为“中心”指定的专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专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