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申报经适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3)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南宁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1、你先了解自己的家庭是否符合市经适房申请标准; 2、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办领取并填写申请核定表; 3、街道受理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街道进行初审公示; 4、公示结束后,街道将材料上报区级住保办,区住保办审核并进行复审公示; 5、公示结束后,区住保办将材料上报市住保办,经市住保办审核后,下发市级备案通知单; 6、取得市级备案的家庭,可以参加摇号选房工作。
1、你先了解自己的家庭是否符合市经适房申请标准; 2、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办领取并填写申请核定表; 3、街道受理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街道进行初审公示; 4、公示结束后,街道将材料上报区级住保办,区住保办审核并进行复审公示; 5、公示结束后,区住保办将材料上报市住保办,经市住保办审核后,下发市级备案通知单; 6、取得市级备案的家庭,可以参加摇号选房工作。
1、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2、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为无房户或者住房困难户,即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米;4、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5、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并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房产。
南宁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我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我市工作、居住;2、在我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3、家庭年收入符合市*公布的当年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公布的当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申请人未婚的,还必须年满40周岁;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之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1、你先了解自己的家庭是否符合市经适房申请标准;2、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办领取并填写申请核定表;3、街道受理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街道进行初审公示;4、公示结束后,街道将材料上报区级住保办,区住保办审核并进行复审公示;5、公示结束后,区住保办将材料上报市住保办,经市住保办审核后,下发市级备案通知单;6、取得市级备案的家庭,可以参加摇号选房工作。
要求南宁户口,无房户。单身30以上,已婚要求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0这样。条件合格后就去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拿表填,到时人家会跟你说详细流程。现在一般是3200或3500。具体看楼盘。价格参考于网络
装修看自己的经济需求决定吧。比如我认识一个买了房没多少钱装修了,通过网络认识后,我推荐他自己找人工师傅做
根据2015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2015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有以下几点。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3、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除以上2015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比较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南宁市限价房申请需要什么流程?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户口方法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具有南宁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为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申请流程申请者向户口所在的街道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和《共同申请人审查表》,然后申请人将需要提供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并等候通知参加选房;选好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原件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房改办办公楼6楼售房科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