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疏散指示灯必须备有两个电源,即正常电源和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如采用蓄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min。二、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楼梯及其他疏散路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部位,亦须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第10.2.6条: 各单位应在各疏散走道、出口及楼梯间设置事故应急照明灯。第10.2.9条:事故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第10.2.9条:事故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第11.1.3条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3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4 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11.3.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11.3.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11.3.5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1 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2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3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4 歌舞*放映游艺场所;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11.3.6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的有关规定。
全疏散指示灯必须备有两个电源,即正常电源和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如采用蓄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min。二、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楼梯及其他疏散路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部位,亦须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每年一次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即将来到,对于多数的厂矿企业、生产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来临之前,有必要对自身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作一个系统的调查,及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之前的准备工作,做到未雨绸缪,认真落实;每年的消防安全检查,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包括消防灭火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如:灭火器的充装与维修;消防水带的检查与更换等内容;另外还包括:消防应急灯安装规范,消防应急疏散通道预留,应急电源控制系统的检修,消防器材放置位置与密度等等;一般工厂或民用建筑里面安装使用的是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对消防应急灯安装高度有什么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合理的布灯原则?等方面应该有一个清楚的了解;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布灯原则,应该遵循以下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规范,应该在这些部位安装为宜: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等部位;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通道,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总机房以及在发生火灾时仍需留在火场工作的其他房间;3、观众厅、每层超过1500平方米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演播室,人员密集区域或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地下室等;4、公共建筑内的消防应急疏散走道和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等部位;5、对于人员密集的*场所或购物商场,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布灯密度建议应该适当加大;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安装部位多为消防安全出口门框上方,或空间大的建筑在每个立柱的上面均应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同时应该配合使用一定数量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等其他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一般设置安装于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正上方吊挂(多为双面的消防安全出口应急标志灯),或消防逃生安全出口的门框上方(壁挂安装方式多为单面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吸顶灯的安装位置,多为楼梯走廊、公共建筑通往安全出口的内走道,紧贴天花板安装,平时也应该注意检修、维护;一些公共场所的消防应急地埋灯及嵌墙式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按照要求,*检查灯具的应急放电时间,避免物体对灯具的遮挡等细节问题;另外,应该注意:消防应急安全通道,消防栓箱等处,应避免杂物的堆放,保持畅通;以上所述的是一些常规类别的消防应急灯安装规范,及在安全生产月来临之前应该做好的一些准备工作,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一、消防应急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必须备有两个电源,即正常电源和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如采用蓄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min。二、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楼梯及其他疏散路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部位,亦须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
1先关闭电源,整理好灯具上的零部件。2选择好所需的标志方向及图案,将灯具安装牢固。3按接线图正确接线,绿色接火线,棕色接零线,黄绿线接地线。4接通AC220时,灯具呈主电状态,然后按试验开关,试验灯具应急功能是否工作正常。END注意事项1、消防应急标志灯的主电源应进行单独开关控制,不受普通灯具或其它电器的电源控制开关的影响。2、灯具采用镍镉电池组,电池组处于没电状态,使用前应先充电约18小时。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第二条管理责任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只规定了疏散指示标志安装距离不应大于20米,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多见安装在消防疏散通道或安全逃生出口的门框上方或墙面上方,楼梯拐角处等位置,距离地面2.2米左右的位置安装,较长距离的疏散通道应该按照消防部门的指导,或者根据应急灯具在实际的使用场所的光照亮度,以适当增加灯具的布灯密度,合理的设置安装。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或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距离不应大于20米,消防安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