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物业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物业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佛山市这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收楼的物业,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承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道路部分;
2.(CJJ 37-2012);
3.(CJJ 169-2012);
4.(JTG D30-2004);
5,(CJJ 1-2008);
6.(JGJ50-2001);
7.(JGJ50-2001);
8.(GB5768-2009);
9.(GB50688-2011);设计依据就不一定了: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道路规划红线图;道路控规等等
但可以收取质装修保金、时间自定、以防损坏屋内设施。在物业工程部验收通过后可付或观察延期支付、也可在物管合同内修订不合理
建筑*不同于生活*,需要单独运输和消纳,北京原来有文件规定可以收取,由于发文时间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物价上涨,建筑*的运输费也水涨船高,特别是现在环保要求更加严格,建筑*由于污染大、难分解,对自然环境破坏度高,其消纳费用早已高出当年发文收费十几倍了。所以现在建筑*收费也由原来的按房间收费,变成按建筑平方米收费。北京以外地区应该大同小异,收费标准可能不同,但是收费应该是合法的。装修管理费的收取是依据建设部令 第 110 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依据第十六条第七款的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收取管理服务费用
装修管理费是因为业主装饰装修工程增加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量,设置的临时性收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由装修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约定,该费用可以向业主收取,也可以向装修公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是这样写的: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虽没有明确指出,但是提到了协议中应当包含管理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的标准,普通住宅前期的标准是由建设单位在政府指导价内,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确定,并形成合同形式明确,非前期的是由业主大会决定,并以合同形式明确的。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怎么决定的?1.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在政府指导价内,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确定,并形成合同形式明确。多层住宅三、四、五级服务的收费标准分别为0.45、0.55、0.65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住宅三、四、五级服务的收费标准分别为0.8、0.9、1.0元/平方米・月。2.普通住宅非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大会决定,并以合同形式明确。二、物业服务费用是如何分摊的?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列账核算,按实际支出和约定分摊方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理分摊。2.年终按实分摊收取,也可在物业合同中约定费用分摊标准,采用定额预收、余额滚动核算的方式分摊。3.分摊办法应当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4.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公布收支及分摊情况,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是很多人都关心的,想必了解了这些知识,我们就能在交物业费时更加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