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是不可以做全封闭处理的。一是会存在安全隐患,二是会影响维修人员检测。所以在装修的时候,我们可以这样“包”起来。
1、橱柜包燃气管
燃气管裸露在外面确实是很难看,用橱柜包燃气管就是比较常见的方式,但一定要找专业的人员操作。而且也要留个检测口,有问题出现才方便检查维修哦!
2、 用橱柜台面材料包裹
选择和橱柜台面同样的材料将管道包裹起来。当然,其他材料也可以,只要不密封。
PS:建议厨房里安装一个燃气报警器,这样遇到危险时也可以提前警觉,将安全系数做到最大化。
我们家地砖被磨花了有划痕,也是在网上找的方法,就是用牙膏进行修复。将瓷砖擦拭干净,再将牙膏涂抹在划痕处并用布擦拭,能够修复细小的划痕,如果是比较明显的大划痕还是不行的,如果是大划痕可以给瓷砖打蜡,将瓷砖划痕覆盖,或者使用水磨机给瓷砖抛光打磨,通过这种方法来去除瓷砖划痕。
老房子铸铁下水管改造怎么处理比较好?这种老铸铁管容易裂纹、堵下水道、漏水等。如果你不想换管道的话,可以做防腐处理,打磨去锈,刷防锈漆缠玻璃丝布,在涂刷沥青漆,一般十几年内是不漏水的,但是切忌要刷匀。
第二种方法更实用一些,就是直接将铸铁下水管道更换成聚乙烯材质的pvc水暖管就可以了。但是在更换下水道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的问题,必须将对接口处理干净,安装排气口,这样夏季就不会出现异味。还得确定好下水管安装的坡度,避免后期出现渗水漏水的问题。最好是请当地专业的师傅上门施工,重新改造排水管的工程量还是比较大的,施工起来也比较的麻烦,还有就是一定要保证排水管的质量。
请问装修质保金合同怎么写?装修质保金合同注意什么?
主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来说应该有保证期间,过了保证期间,当然应该退还质保金。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规范家庭居室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展开
请问装修质保金合同怎么写?装修质保金合同注意什么?
主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来说应该有保证期间,过了保证期间,当然应该退还质保金。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规范家庭居室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展开
建筑装饰质保金一般为2年;采暖2个供暖周期;防水5年;家装1年-2年根据合约;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缺陷责任期的概念源于2005年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如下:“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在该办法中不仅对缺陷责任期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和界定,而且还对其期限做了描述。实质上就是指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具体期限由双方合同约定。而保修期却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概念了。对此2000年6月26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有明确的规定。“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可见保修期指的是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一个期限。该期限虽然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能违背以上第七条的规定,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通过上文对缺陷责任期的比较,从本质上来说其区别是很明显的,前者是发包方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而保修期是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一个期限。不过从一个角度,即利益,来考虑,如果缺陷发生在缺陷责任期内,对于承包人没有进行维修的行为,发包方是可以从质保金中扣除的;而如果缺陷发生在保修期内缺陷责任期外,那么对于承包商不维修的行为或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通常来讲保修期是长于缺陷责任期的,特别是对于大型工程。而我们在日常的一些小项目工程中,常常将缺陷责任期等同于保修期,而且在合同的拟定中混用,或许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不过这对我们进行大的工程来说可能会造成很大损失的。当然对于一些小的工程,也可以将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等于保修期的期限,不过在用词的时候应该准确,至少作为拟定合同的己方应该明白其代表的含义。
我们这边一般都是不结清了钱是不给签保修单的 不给质保的 再说了合同就应该显示这些的 还要签验收单的呀 分清哪些是后期出现的问题
我们这边一般都是不结清了钱是不给签保修单的 不给质保的 再说了合同就应该显示这些的 还要签验收单的呀 分清哪些是后期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