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以抵扣。除税法规定的上述不予抵扣进项税的车辆之外,凡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汽车,都是可以抵扣的
计入在建工程的项目设计费进项税能否抵扣,属于不动产了,不能抵扣。公司的在建工程如果不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前2位代码为01(土地)、02(房屋)、03(构筑物),且不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否则不能抵扣,认证了,也要进项转出。
计入在建工程的项目设计费进项税能否抵扣,属于不动产了,不能抵扣。公司的在建工程如果不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前2位代码为01(土地)、02(房屋)、03(构筑物),且不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否则不能抵扣,认证了,也要进项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因此,贵单位厂房发生的装修费进项不可以抵扣,如果抵扣了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
房屋装修费不是增值税应税劳务,是营业税应税劳务,因此不能抵扣。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1、办公室的装修费组成从通常讲由这几个方面组成的,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组成。但现在大部分装饰公司各自的报价是不一样的,其区别主要是材料品牌不一样、管理费不一样、公司的品牌价值不一样,施工工艺不一样等等。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若办公室为你公司租入的房屋,其装修费若由本期负担(小修)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装修可持续一年以上,则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进行摊销计入损益。 4、若办公室为你公司的固定资产,其装修首先应区分是否属于改建支出,还是大修理支出。若不属于改建支出、也不属于大修理支出;装修费用可按规定在当期税前扣除;否则,应按上述规定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年限分摊扣除。 若办公室不是你公司的固定资产,若装修属于改建,则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否则,应按其装修的受益年度,作为当期税前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